陳峰民
2011年03月29日高院合議庭認為一審量刑無誤,將上訴駁回,仍判陳峰民無罪,全案
定讞
何紀賢
2008年02月27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96年度易字第1851號判決,因罪證不足獲判
無罪,但由於退出球場多年,已經難以重返職棒。
大家應該都忘記這兩位了吧
當時受到假球波及的球員
就算法院認證是清白的
但也難以回到球場
在想看看最近的事件
開頭式:
知情人士說...
知情人士指出..
知情人士爆料...
既然握有證據請你拿出來好嗎?
躲在新聞背後一直放話
真的希望中職倒484拉
中職倒了大家都別想看球,請問誰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