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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奧會執行委員吳經國13日向體育署長林德福說明,中華奧會堅持以將卸任單項協會理
事長來改選未4年新任委員、正副主席恐引發資格、代表性爭議,並表明已將中華奧會狀
況向國際奧會反映,體育署長林德福在了解狀況後,亦已在14日發出書面說明並行文中華
奧會,要中華奧會暫緩本月25日的執委會選舉。不過,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在今(15日)
上午接受《上報》記者詢問時表明,25日原訂的執委會改選程序照走。
林鴻道表示,外界可能對中華奧會的相關規定並不清楚,而產生誤解,中華奧會在10月28
日選出委員和將在11月25日選出新任執委和正副主席,完全依照中華奧會相關規定,中華
奧會將在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中華奧會表示,歷屆委員改選都是依據奧林匹克憲章,及該會會章暨選舉辦法之相關規定
辦理,每屆委員任期4年,第11屆委員任期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滿,該會援例在今年8月29
日公告改選期程及相關事宜,並於10月28日完成第12屆委員改選,並將在11月25日進行執
委會改選,選出新任的執行委員、正副主席,因此中華奧會認為,一切改選程序完全照法
令走,並沒有違法問題。
國際奧會執委吳經國則坦言,對於中華奧會決定「硬選」,確實在他意料之中,他認為,
因為現任奧會主席林鴻道已任帆船協會理事長兩任,8年任期將在此次單項協會理事長改
選後結束,屆時林鴻道將失去以帆船協會理事長身分成為中華奧會當然委員,並進一步爭
取中華奧會主席連任的資格,因此他當然無視25日堅持改選奧會主席會剝奪各新任單項協
會理事長參選資格的問題,這根本不符《國體法》的精神。
吳經國說,依奧林匹克憲章第27條及28條附則,雖規定國家奧會執委會依國家奧會會章規
定推選,任期4年,但仍有彈性調整空間,只要行文國際奧會說明並提出延選即可,不過
,前提是中華奧會是否願意提出延選。
依林鴻道說法,中華奧會堅持照既定期程走,依據相關規定,中華奧會在新一屆的委員、
執委和正副主席產生後,將送人民團體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備查,如今中華奧會堅持強渡關
山,依原訂期程在11月25日改選執委和正副主席,之後將新一屆的名單報內政部後,就看
體育署和內政部能否有進一步作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