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篇澳洲考慮在台灣成立第五隊的新聞
http://sports.ltn.com.tw/news/paper/1152954
當中提到這段:
在符合中職擴編球隊辦法有關球隊母企業「非台灣籍不得持有資本總額49%以上」之條件
下,藉由合資在台灣設立公司將是澳聯參與中職球季的第一步。
金門酒廠應該是成立在福建省的吧?我國在福建省還是擁有金門縣跟連江縣的
按照這條規定,那這金馬地區的企業是不是也都無法直接在中職成立隊伍?
也要像澳洲一樣找人合資才能成立?
金門的球員打中職又不算洋將,但是他們當地的企業又非台灣籍,是算福建省
球員不算洋將,當地企業要成立卻被這條規定拒絕,看起來非常奇怪
有沒有熟悉中職規定的大大可以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