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如果是真的話,真的很令人生氣。
新聞裡面說的,不只一次,是4次。
如果是真的,也太欺負老婆加腦殘,要給他一次深刻教訓,順便告誡其他球員道德的重要
.
拜託,我六歲兒子才買了一件小胖的球衣,花了我1000多塊,你叫他以後怎麼穿出去見人
?
早知道,當時就該買柏融大王,現在球衣是要當抹布是嗎?
如果是真的,希望太子能比照爪爪辦理,直接丟掉啦!
不然現在林32,在爪爪也不開心,兩個交換。應該林31以後在我猿也會乖乖不會再發怪聲
音.
我現在煩惱的是,以後要怎麼跟我兒子講,剛買的球衣,不能穿去看棒球了,幫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