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胖事件的看法
我相信八卦周刊會報 是無風不起浪
但大家也別忘了 八卦媒體存在台灣已經幾十年的歷史
從這幾十年的紀錄來說 許多八卦事件都是經由加油添醋而來的
也就是說 事實可能只有10% 但雜誌將他加油添醋到100%
而且雜誌不會努力去做查證工作 有人爆料 就見獵心喜
八卦雜誌不是良心事業 說穿了 鬧得越大 他們銷量越好
舉例來說 小胖可能私下有跟女球迷私下交流 但僅止於朋友關係而已
或許是女球迷一廂情願 誤會男生的想法 才導致後面的發展
再來 小胖也是可能只給老婆每月2萬
但這2萬是扣除所有開銷後 給老婆的純粹花費
也不能排除 這是夫妻共同討論 而達成的共識
畢竟夫妻有自己的理財規畫及生活模式 旁人沒有資格去評論
我覺得桃猿球團的處理方法很正確
相對於中信及統一球團的作法 實在是好很多
我贊成職棒採取高道德標準 但也不能未審先判 未查證先懲處球員
這樣不但球迷無法接受 遭到冤枉的球員也會感到心寒
畢竟個人私德與假球案件 是非常不相同的東西
如果是假球 球團有主動調查的義務 應給大家明確的交代
但對於桃色糾紛部分
如果他們夫妻是站在同一陣線 球團沒有理由去懷疑選手
力挺選手 才能獲得人心的最好方法
如果最後真有明確證據 證明小胖有做出不對的事
球團到時候再做開除、解約 或相關懲處也不遲
上面是個人看法 提供各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