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chi5566 (周冬雨我的)》之銘言:
: 少棒比賽 體育署:單一投手限日投70球
: 發稿:2017/11/24 14:32
: 更新:2017/11/24 14:32
: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龍柏安台北24日電)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今天說,日前發生龜山國小
: 學童單日投球數達209球的惡例;體育署學校組專門委員周國金說,少棒比賽將明訂單一
: 投手單日不能投超過6局、70球限制。
: 民主進步黨立委黃國書、張廖萬堅、蘇巧慧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
: 黃國書說,日前重光盃少棒賽發生桃園龜山國小學童單日投球數達209球的惡例,網路上
: 無不一片撻伐。他說,這次重光盃只有投球局數、沒有球數限制,與目前國際棒球比賽以
: 球數做限制不同,形成制度漏洞。
: 他說,為了避免運動員在學生階段因過度使用而提早折損,國民體育法有規定,應訂定出
: 賽限制,但體育署卻沒有處理使用與頻繁出賽的問題。
: 他表示,扭曲畸形的教育制度和體育班政策,是這個事件中最應該被檢討的最大元凶,不
: 能讓一時的勝負,取代快樂學習的初衷,也不能為了短期的成績,犧牲選手的健康。
: 張廖萬堅說,基層3級棒球只有想要贏球,沒有注意到要保護選手,訓練的專業度也有所
: 不足。
: 蘇巧慧說,國體法修正初審討論時,原本是希望任何體育項目選手,在學校中還是有基本
: 學力可以達成、不要偏廢,不要連基本的學力都達不到,但這不表示出賽限制是要和成績
: 綁在一起,出賽限制應就生理狀況,要達到保護的標準。
: 她說,美國對11至12歲的選手規定,單場單一投手最多只能投85球,並有休息天數的限制
: ,與龜山國小這次單名投手單日投了209球,差距很大。她呼籲體育署,對於小選手的出
: 賽限制,要有更明確的規範。
: 體育署學校組專門委員周國金回應表示,為杜絕類似事件重演,體育署將發文給各縣市,
: 要求地方舉辦青少棒比賽時,在競賽規則中得明訂單日不能投超過6局、70球的限制。
: 周國金表示,只要是公部門舉辦的青少棒賽事,都有明文規定投球局數與投球數的限制,
: 1年全台約有超過20場大大小小的青少棒比賽,大多數比賽的競賽規則當中,都會附註比
: 照全國青少棒聯賽規則辦理,這次重光盃少棒賽並未在規則中加註這條規定,因此這項比
: 賽等同沒有投球數與局數限制。1061124
: http://m.cna.com.tw/news/aspt/201711240145.aspx
目前的問題是國內許多邀請賽性質的盃賽有些還沒有投球限制,應該力求統一,甚至長遠
來說,應以區域或最多鄰近跨縣市假日聯盟為目標,讓小選手減少密集出賽機會。
目前的保護方式,如果以少棒為例,目前最嚴格制限制
104學年度起投球數超過75球(含)未達90球(不含):受隔2場限制。單場投球數達90
球,強制該名投手退場休息,並將強制退場機制適用於縣市賽。
加上投滿2局,隔天最多可投4局(2天合計最多6局)
但是如果每次未投滿2局,則可連續出賽。
如果要做嚴格限制將漏洞減到最低,應當是清楚定出每周最多出賽場次及連續出賽場次最
多之投球數。
以LLB為例(地區賽事)
9-10歲兒童,每場最多球數為75球。當投球數在20球之內,可連續出賽2場比賽,
當投球數在21~35球間,必須至少休息1天。
當投球數在36~50球間,必須至少休息2天,當投球數超過51-60球,必須至少休息3天。
當投球數超過66球,必須至少休息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