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聞來源:
TSNA
2. 新聞標題:
日美協議通過 大谷競標開跑
3. 新聞內容:
作者:賴意文 ‧ 2017年12月02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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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谷翔平。(達志影像資料照)
大聯盟各隊老闆今天(2日)正式投票批准新的日美球員合約協議,確定了接下來4年的日
本球員競標制度,大谷翔平的競標程序也正式啟動,他將在23日之前決定與哪支大聯盟球
隊簽約。
30支大聯盟球隊老闆,今天透過電話會議投票,以全票無異議結果批准了新的日美協議,
今年日本球員競標制度將延續舊協議規定,明年起則採用新的規則。新舊規則最大的不同
,就是舊規則日本球隊可以設定最高2000萬美元標金,新規則轉隊費則由球員最後簽下的
合約決定。
而原本效力北海道日本火腿的投打二刀流好手大谷翔平,即日起開放競標。按規定他要在
台灣時間12月23日中午12時59分之前,決定與哪支大聯盟球隊簽約。日本火腿將標金設定
在2000萬美元,所有球隊在接下來3週都能與他接觸。
除了大谷翔平之外,今年只有另1位日本球員將透過競標制度挑戰大聯盟,那就是原本效
力埼玉西武獅的牧田和久,他預計會在12月31日之前申請競標。
2018年11月1日起採用的新規則之下,簽下保證支付總額2500萬美元以下大聯盟合約的球
員,新球隊需支付合約總額的20%給原球隊。超過2500萬,而在5000萬以下者,轉隊費則
為前2500萬的20%(即500萬),加上剩餘部分的17.5%。
總額超過5000萬者,則為前2500萬的20%,加上第2個2500萬的17.5%(兩者合計937.5萬美
元),加上剩餘部分的15%。而簽下小聯盟合約者,轉隊費則為簽約金的25%。若該球員被
放進25人名單,新球隊還需要補足大聯盟合約轉隊費。
此外未來申請競標期將縮短為11月1日到12月5日之間,其餘規定,包括開放競標後的30天
合約協商期限,都與原規定相同。
(編輯:楊蕾瓅)
4. 新聞連結:
http://www.tsna.com.tw/tw/news/show.php?num=15296&c=1&kind1=5&kind2=7
5. 備註:
大聯盟各隊老闆正式投票批准新的日美球員合約協議,確定了接下來4年的日本球員競標制
度,大谷翔平的競標程序也正式啟動,他將在23日之前決定與哪支大聯盟球隊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