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這套用在台灣不太適合
: 1.中職養成真的很有問題,打者這幾年在國內適應力還不錯,國際賽打得如何是另一回事
: 但投手部分只能說能出去就出去,中職投手養成根本悲劇,說是投手墳場也不為過
: 2.中職簽約金能給的頂多就是20萬美金,這還是頂尖好手的價碼
: 中高等級新秀如果評估能到2A以上層級建議還是出去
: 過個水回中職薪水都不低
: 3.MLB現在簽約海外都有簽約金總額上限,單一球員要超過50萬不簡單
: 除非大物新秀那種,否則要出現過去王建民、曹錦輝那種一兩百萬簽約金很困難
: 以中職現狀來說,頂多只能當是備案
: 旅外有超過20萬建議還是去比較好
: 至於有人提到球監之類做法,只能說聽聽就好了
: 中職沒那個能耐搞這套
沒什麼不適合的啦,事情都是一體兩面.要強大中職,最重要的就是留住好手.健全制度
FA還未實施的時候.也沒人覺得FA在中職行得通.結果現在FA轉隊已經有成功案例了
神全當初喊50W的時候狂被酸.結果現在50W變成球隊指標球員的基本薪資水準
韓職定50萬美元以上才旅外合理,中職因為市場小.可以訂30萬美元就好
30萬美元以下旅外回國先服3~5年球監(簽約金越低,球監年數越長),舉例來說,簽約金10
萬美元以下旅外,回國球監5年,20萬美元以下旅外,回國球監4年,30萬美元以下旅外,回國
球監3年,先想辦法留住好手,改變中職打高投低的狀況,讓中職的數據有參考價值,中職才會
越來越強,一步到位如果不容易,可以邊打邊修正.就跟當初訂出FA制度一樣.中職想進步一
定要留住好手,人留得住,才有空間成立新球隊.連人都留不住.要增隊當然不可能
尤其是當全世界都在想辦法留住好手的時候.千萬不能把好手往外推,不能強制球員不得出
國,那麼規定球監是個留住好手的辦法.就看球團要不要做.要做就會跟FA制度一樣.順利通
過,不做,就像堅持上下半季制一樣.外界再怎麼喊都沒用.每年都會存在3隊打季後賽的風險
中職絕對有能耐規定球監.這是留住好手的必要之惡.但是現在棒壇充斥著一大堆想把好手
往外推的殺豬公教練.所以做與不做.其實在在聯盟的一念之間.真的想做.不會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