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ports.news.naver.com/kbaseball/news/read.nhn?oid=076&aid=0003194042
昨晚剛獲得韓國業餘棒壘協會頒發最佳打擊獎的高中畢業球員裴智煥
因為原本在世青賽冠軍賽一結束就跟亞特蘭大勇士隊簽約(名義30萬,實際暗盤60萬)
被韓國職棒聯盟以聯盟規章第107條
"業餘球員與海外球隊簽約必須處於非職業球員狀態兩年後,始得與韓職球隊簽約"
形同兩年不得打韓職的球監處分
但今天裴智煥的父親終於出面了,並找到韓國知名法律權威律師
決定向韓國職棒聯盟提出假處分告訴,認為韓職任意浮動解釋規章違反公正原則
不過韓職相關人士則對媒體表示,聯盟方面也對此事有十足充分的準備面對法律之戰!
裴爸爸方面主張
1."契約"成立與否?
目前這張合約在大聯盟方面已經正式認定是無效契約,
所以這並不算完成與海外球團的簽約
不過韓職方面則堅持行為人已有相關主動意願且完成行為過程,差別只是在最後結果
在規章認定上,仍算是"與海外球團簽約"的行為
2.參考前例,轉換為"育成球員"折衷方案
2008年,目前已經效力於斗山熊的球員鞠海成,
當時在選秀會上未被指名,轉而與小熊隊簽約,
但小熊隊卻因後來體檢報告未通過,取消了雙方的合約
鞠海成因為未完成海外簽約行為,而以育成選手加入斗山熊(育成選手並無正式合約)
鞠海成也在斗山農場以育成身份打拼多年之後,才轉為正式契約球員
裴爸爸認為即使第一項主張被否決,但韓職已有以育成角色做為灰色空間的前例
然而韓職聯盟方面則主張,鞠海成當時屬於未被指名選手
但裴智煥原本是各隊前幾輪選秀人選,卻在選秀會一早才宣布準備跟美職球團簽約
各隊才因此連後段順位都不敢提出指名,兩者仍有不同
接下來雙方將進入法律攻防戰
而近期即將上任的韓職聯盟新會長不僅要接前朝留下的各種制度不完善,
已經被工會逼著上談判桌重新制定FA規章之外,
各球團也想要改動洋將相關規章磨刀霍霍
這下子還要幫前朝擦屁股上法院跟業餘球員打法律野球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