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posts/844718722377037
立法委員黃國昌
「體育改革」改到放任「集團性犯罪」?!
今天,很多人都收到棒球協會通知繳費的簡訊
很多人,理論上應該超過1萬人
其中當然有不少喜歡棒球、熱愛棒球、期待棒球協會改革,而上網申請加入的朋友。
但是,也有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被加入」的人頭。
體育署在推動的「體育協會改革」,根本已經淪為一場集團性詐騙!
首先,依棒球協會原章程規定,入會費1000元、常規會員費300元,共1300元;
今天發簡訊要求繳交的,卻已提高至「入會費2,000元及常年會費500元」,
總共2500元。
提高費用的依據,是12月15日會員大會修改的新組織章程;
問題是:該組織章程依《國民體育法》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但體育署到今天都
還沒有許可呀!
在新章程還未經許可的情形下,棒協怎麼可以先要求繳錢?然後如果在30日以前不
繳,就無法成為會員?
(這種操作手法,先用高會費嚇阻入會、看加入情形再決定投入多少成本)
這樣亂搞,體育署要閉眼包庇嗎?
更嚴重的事,還不只如此。
為何會有人自己根本沒申請加入棒協,卻收到繳費通知?
因為,有人在做違法的「換票互灌人頭會員」
例如,A協會將自己掌握的3000名會員,與B協會掌握的2000名會員,相互合作,
這樣兩個協會都可以掌握5000名會員。
如此一來,即使有熱血球迷加入,也不會動搖他們的控制勢力。
簡單說,怎麼選他們都贏。球迷加入協會繳交的會費,只是讓他們以後花。
這麼離譜的事,體育署不知道嗎?
這種大規模的舞弊,已經進行一段時間,體育署不可能不知道!
申請加入某協會,卻沒有申請加入棒球協會的人,因為「被別人申請加入」,
所以收到了繳費簡訊。
這是明顯的犯罪行為。
一個把體育改革搞得烏煙瘴氣的犯罪行為。
一個讓大家為今年夏天《國民體育法》修正的感動,淪為一場笑話的犯罪行為。
面對這個荒謬絕倫的亂象,體育署還繼續擺爛不處理
就請檢調立即啟動偵辦吧!
把這群為了一己之私,想讓台灣體育繼續沈淪的惡棍,一網打盡!
註:目前已有人檢舉。歡迎「被加入」的朋友,繼續提供不法行為的證據。
~~
PS
1.此文僅為黃國昌委員個人發言,原PO不負責文內舉證。
2.原PO半小時前已繳2500當了潘仔,匯款完才看到此文。
3.原來被提款機詐騙是這種感覺。
4.請板友自行決定是否依據棒協指示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