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28前挖角洋將 劉玠廷批:違反規章的精

作者: ss555136 (凍世)   2018-01-16 12:37:21
※ 引述《Leo0422 (里歐)》之銘言:
: ※ 引述《murray (無)》之銘言:
: : 228前挖角洋將 劉玠廷批:違反規章的精神
: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093783
: : 記者歐建智/屏東報導
: : 中華職棒規定原球團網羅前一球季洋將,在2月28日之前有優先議約權,但伍鐸、布

: 斯
: : 及賽格威都傳出有其它球團接觸,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如果屬實的話,已經違反優

: 議
: : 約權的精神,呼籲4球團大家遵守規章、互相尊重。
: : 針對洋將的規定,中職本來有舊洋投2年不能回鍋,除非是加入原球團的尼洛規定,

: 了
: : 尼洛條款之後,設計去年的洋投,原球團今年2月28日之前有優先議約權的規定。
: : 近來出現中信兄弟洋投伍鐸、統一獅洋投布魯斯及桃猿洋投賽格威都有其它球團有意

: 羅
: : 的狀況,甚至出現競價的情況,劉玠廷表示,這些都是傳聞,但如果真的有此事,就

: 違
: : 反當初設立的目的及精神。
: : 劉玠廷表示,去年桃猿要簽統一獅前洋投戴倫,也就是道恩斯時,有先取得統一獅的

: 面
: : 同意,再跟聯盟報備,才正式跟道恩斯議約,這是對統一獅的尊重,統一獅用不到,

: 成
: : 人之美也是美事一件。
: : ==
: 其實我蠻好奇的 感覺這規章沒甚麼用啊
: 只要球員(經紀人)不跟原隊簽約
: 拖過時限 就可以有其它的報價出現
: 只要球員表現好 多隊競爭下
: 身價自然水漲船高
: 所以球員拖過時限在簽感覺比較符合球員
: 利益吧
這條款其實超雞肋
表現不好的洋將,提書面同意才比較容易接受(因為可能沒人要)
表現好的洋將,大家都搶著要,別說四隊,還有其他國職棒
在你合約沒跑完前約出來聊聊打電話也是很正常的事
回顧中職這麼多年 也是一堆洋將用奇怪理由烙跑
且被操爛的洋將也不乏少數,想提前抬價也情有可原
而這也非常難明文規定
就算以現在條款,他們約出來吃個飯你也很難擋
統一這麼乾脆放手戴倫,其實也是因為2016成績普普
我覺得這基本就是經紀人抬價慣用手法
難不成要嚴格審查球員還有經紀人通聯紀錄嗎?
作者: ivynaa (藍天下午茶)   2018-01-16 12:39:00
喔 當你臉書喔 管好自己球員的鳥吧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01-16 12:39:00
所以6jt搞不好是放話給經紀人看
作者: benson60913 (馬英九)   2018-01-16 13:00:00
一樓嘴真臭.......疑,是川寶,那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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