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8-01-16 18:40:06洋將挖角 中職:228前他隊不能接觸,惡意挖角將處罰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針對洋將伍鐸、賽格威及布魯斯被挖角,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16日批評違反2月28日原
球團優先議約的規章,中職聯盟秘書長馮勝賢表示,依規章是在2月28日之前,其它球隊
不得接觸,若有球隊違規惡意挖角,可處罰款而罰款由聯盟訂定。
桃猿領隊劉玠廷16日針對傳出有球隊挖角賽格威,中信兄弟洋投伍鐸、統一獅洋投布魯斯
都也傳出被挖角,他表示,如果屬實的話,已經違反優先議約權的精神,呼籲4球團大家
遵守規章、互相尊重。
針對洋將被挖角事件,中職聯盟秘書長馮勝賢表示,看到桃猿領隊的發言之後,下午馬上
開會,基本上依規章就是2月28日之前只允許原球團談合約,他隊不得接觸,若有接觸就
是違反規定,依規定可以處罰。
中華職棒聯盟在規章96條規定,「中華職棒規章第17章第96條轉隊規定表示:「外國籍球
員於同一年度中不得轉換球隊,年度合約期滿時或中途解約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
擁有優先議約權。」
在中華職業棒球協約第6條中表示:「球隊間不得相互挖角或有其他惡意競爭行為,在球
員與其原屬球隊間職業棒球選手契約未依法解除或終止前,他球隊非得該球員原屬球團之
同意,不得與該球員簽訂職業棒球選手契約。」
而規章第13條更表示:「誠實履行本契約,如有違反,願受罰;處罰方式及金額願由聯盟
決定。」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094184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094184
最好謝秉育是對的你知道MPS解約根據違反保密條款嗎?你知道是誰把合約影印給記者一份公佈的嗎?我沒說是誰 只是聯盟沒有人違反保密條款是球團方面有人給記者合約 這個新聞都有出現你想想當初MPS解約誰喊最大聲現在卻一個屁都不敢喊
作者: Taeja 2018-01-16 18:41:00
富爸爸:要罰多少錢直接說阿
作者:
CTBA (終猾蚌邪)
2018-01-16 18:42:00厚,模範生太子跑去打小報告
作者: gn00604767 2018-01-16 18:42:00
還真的有罰則,怎麼罰還是聯盟說了算XD
作者:
CTBA (終猾蚌邪)
2018-01-16 18:43:00這樣會被蓋布袋
作者:
newz (newz)
2018-01-16 18:43:00-88:還不就要錢,切
作者: migoyo 2018-01-16 18:43:00
可悲,難怪台灣棒球沒進步,被日韓屌打
作者: gn00604767 2018-01-16 18:44:00
這下就不用吵沒罰則了
作者:
akito555 (Akito)
2018-01-16 18:44:00富爸爸有在意罰錢嗎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8-01-16 18:44:00拖到二二八結果也是一樣的,拿香蕉就只能請到猴子。
作者: gn00604767 2018-01-16 18:45:00
不見得只有罰錢阿,處罰方式也是聯盟說了算
雖然錢鬥對小資本的猴子比較不利 但沒有錢鬥怎麼push大家更認真經營 怎麼提升水準
作者: ohmygodf11 (^^") 2018-01-16 18:46:00
誰守法 照這規定不管母隊想不想續約 其他隊都不能偷跑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8:47:00聯盟果然吱吱開的(誤)
作者: Taeja 2018-01-16 18:47:00
馮都說惹 願受罰 歡迎來喬喔
這幾條怎麼看都沒有說到「不得接觸」,我有漏看嗎0.0
作者: RICE0428 (堅持夢想) 2018-01-16 18:48:00
可悲的華國棒球
聯盟訂了嗎? 沒訂就沒有ok? 不要跳出來再被打臉
作者:
newz (newz)
2018-01-16 18:48:00真的是吱吱開的www
作者:
hydroer (水人)
2018-01-16 18:48:00反正搶伍鐸跟賽格威都砸更多預算了,罰錢就罰吧,有搶到就好
作者: ohmygodf11 (^^") 2018-01-16 18:49:00
6JT自己不是說去年他也偷跑XD
作者: ericzun (虎斑與橘白的天使翅膀) 2018-01-16 18:50:00
拜託富爸爸有錢的去挖日韓洋投好嗎w
作者:
newsnew (東寫西讀)
2018-01-16 18:50:00這幾條沒說不能接觸
作者: migoyo 2018-01-16 18:51:00
反正吱吱才不會管台灣棒球有沒有進步,他們有利就好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8-01-16 18:51:00條文就沒有不得接觸 快點修改寫清楚啦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8:52:00
6JT說去年有跟喵和"聯盟"報備 今年應該沒人跟"聯盟"報備吧
作者:
gn1698 (奶茶傳)
2018-01-16 18:53:00富爸爸:罰多少我現在給你 那可不可以讓我現在就簽
作者:
murray (無)
2018-01-16 18:53:00這幾條沒提到不能接觸阿 XD 只有一個曖昧的優先議約權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8:53:00
其實就算有報備照規定還是不行 人治成份重 只比不說好一點
作者:
newsnew (東寫西讀)
2018-01-16 18:54:00只有優先議約權 又沒有不得接觸 三月再簽就好了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8:54:00去年有先跟喵拿同意書啊,然後跟聯盟報備XD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18:54:00吱吱有得到統一同意 (相當於統一放棄優先議約權)
作者: Taeja 2018-01-16 18:54:00
我比較好奇的是 條款不是4隊定的嗎 應該要跟3隊報備吧...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8-01-16 18:54:00
一堆人酸太子小氣,去年人家是一口氣簽4個洋將耶
作者: migoyo 2018-01-16 18:55:00
這規定那麼鳥早該廢掉,還有人在互,笑死
作者: Taeja 2018-01-16 18:55:00
喵同意你偷跑 其他隊可沒同意耶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8:56:00
有優先議約權的只有喵耶 喵放棄其他隊都可以自由接觸?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8-01-16 18:56:00
覺得早該廢掉去年領隊會議怎不提出來?
作者: Taeja 2018-01-16 18:57:00
漏洞一堆的條款 居然一堆人當聖旨還蠻好笑的
沒辦法 整季有好長一段時間讓一個洋投 也沒備胎在二
作者: nash100 2018-01-16 18:57:00
美日韓:中職真的是笑話 難怪只能靠小朋友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8-01-16 18:57:00內文不是寫了嗎 『原屬球團之同意』 其他隊是原屬球團嗎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8:57:00
所以太子去年嚴格來說也違規 只是有取得喵放棄優先議約權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18:57:00記者應該拿13條去問各隊領隊 看誰的臉皮比較厚
報備是只啥懂嗎? 因為她在228前簽約 當然要報備
知道漏洞很多 自己鑽漏洞被別人鑽森77的太子才可笑吧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8-01-16 18:58:00
到底是故意裝傻還是真看不懂規定啊?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8-01-16 18:58:00
改名是善意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8:59:00
不對 第六條有但書 因為原球團放棄權利了 所以太子可以搶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8:59:00中職規章很多都是抄隔壁日韓 但都是選擇性有利資方的抄...
作者:
ellahebe (影子的影子)
2018-01-16 18:59:00規章沒寫到,是要罰什麼,另一條是有合約狀態下的規則
作者: donkeys (donkeys) 2018-01-16 19:00:00
最好是40人保護名單外挑一人 外加失去首輪選秀權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01:00就說聯盟是吱吱開的啊(誤),今天講的規章就是講去年吱吱乖乖啊XD
作者: woody31317 (六六) 2018-01-16 19:01:00
洋將優先議約權是17章96條吧,可是也只有優先議約,再說洋將現在是無合約狀態吧?這條規章趕快改一改吧
不過洋將都只拿球季中的薪水 那現在應該就不是合約狀態了還可以罰?
作者:
newsnew (東寫西讀)
2018-01-16 19:02:00洋將契約去年都結束了啦 除了今年新簽的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02:00
這篇新聞有交待 有優先續約權 在有權利情況下不得挖角
但是洋將就不想跟原球隊續約時不能提早跟別隊接觸嗎?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03:00
但契約終止後(權利消滅) 就可以搶人了 所以吱去年請喵放棄
聯盟講的意思比較像倪福德回中職兄弟有"優先議約權"那
要是球團裝死到228前才說要不要續約呢?那洋將不就等死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04:00
權利後 才跟道談簽約 吱是照規定走 雖然合約結束還有優先
去年蘇也可以說我們還在跟戴倫談 請等228 我就說太老實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05:00明年搞不好改成3/31XD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19:05:00這規定問題好多喔 但是我領隊會議故意不提 直接偷跑
作者: woody31317 (六六) 2018-01-16 19:05:00
真的只適用本土球員,洋將也這樣很怪吧
228還沒到 我看今年超過228簽約的洋投大概都是活屍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05:00以前尼洛條款最扯 但後來改成228期限前 也只是修半套...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05:00
泰安是好人啊 他只要不簽同意放棄優先續約權 吱沒辦法簽人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06:00就好人喵啊
洋將也可以玩很過分阿 直接去新球隊春訓 說我是自主訓練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19:07:00就好像必修遇到大刀 作弊的好聰明 認真念的都87
作者:
QRdog (犬少爺)
2018-01-16 19:07:00心都不在了,你留人到228有啥用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08:00
不為已用也不給人用的概念吧 大概@@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08:00洋將合約其實有保密條款 在期限內 限制其訓練場域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09:00去別隊春訓還說自主訓練,應該會被其他三隊抱怨吧XD
作者: nash100 2018-01-16 19:09:00
這種爛規定早該廢掉 有國外球團這樣搞?? 真的很好笑
作者: Taeja 2018-01-16 19:09:00
說不定有人直接在美國跟爪爪一起練惹 阿泰:邱哥寫一下同意書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10:00去其他球隊自主訓練要看合約的保密條款規定喔!這要注意
想廢的快點提案 違規的人自己就是領隊 有提案權不提案 又不照規定來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19:11:00整個修掉比較好 洋將沒約就FA了 優先議約權對洋將的約束力幾乎是等於零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11:00
沒合約但有優先續約權是很怪 領隊會議通過的尼洛改良版不想守的話就在領隊會議提案廢了 不過太子可能不會同意XD
作者:
triff (triff)
2018-01-16 19:12:00連談心都不行嗎?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12:00照職業合約管理精神 合約到期有優先續約權並不少見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19:12:00修掉我覺得四隊還不一定會同意勒 說不定通通反對洋將成本一定會增加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13:00但國外的契約保留談約有規範 必須在談約期限間支付費用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13:00
如果是正常的 那這規定沒啥問題 是不守規定才有問題吧@@
作者: migoyo 2018-01-16 19:13:00
讚成修掉
作者:
pujos (lks)
2018-01-16 19:13:00看這推文,到底是要條文法治化,還是隨便球團爽就好,我已經看不太懂了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14:00
可是到228真的好久喔 3月下旬季賽就要開打了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14:00而且照國外的玩法 優先續約原則上就1~2個月就極限了...
作者:
pujos (lks)
2018-01-16 19:14:00很起來很多人喜歡人治,隨便玩都可以啊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15:00台灣的玩法比較畸形 優先談約可以拉超久 而且勞方沒給保障
作者:
newz (newz)
2018-01-16 19:15:00反正領隊會議沒直播,開會通通反對,出來叫人上網路節目帶風向
作者:
pujos (lks)
2018-01-16 19:15:00條文沒改變之前,可以自己挑三揀四選擇性遵守嗎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15:00
所以保留優先續約權OK 但不能到228這麼晚 規定就要遵守啦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16:00
當然不能選擇性不利的就不遵守了 那還玩個鳥喔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16:00保留續約權算合理 只是期限不能拉太長 且要支付底薪給選手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19:17:00
縮短優先續約權時間 不過要付這段時間的錢 這個會過嗎XD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17:00你付底薪給選手 人家才跟你談心才有意義啊 不然談心酸嗎
或是讓洋將自己放棄那段時間的錢 擺明我就是不想跟你續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19:17:00假設優先議約改到年底好了 洋將要價一定提高的啊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8-01-16 19:18:00不簽就好 有共視就是極限了
作者: wallacechen (有點熟的鄉民) 2018-01-16 19:19:00
可以有優先議約權,但到二月底真的太晚,這點真的該改掉
作者:
suzhou (☂☁☁☁☂)
2018-01-16 19:20:00中職洋將可能都領不到10個月了 還被壓縮到228 這到底多奴
搞不好最後報價出來 賽的約比LM還少2千 就是不想續阿
作者:
pujos (lks)
2018-01-16 19:24:00其他都是假的啦是真的想改還是只想偷雞真的對洋將優先續約期,領隊會議哪隊不能提,哪時不能改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26:00作者:
pujos (lks)
2018-01-16 19:26:00不用一副好像為誰著想一樣
作者:
pujos (lks)
2018-01-16 19:27:00如果6JT沒出來欸這兩聲,根本沒人在意
作者:
aslawiner (aslawiner)
2018-01-16 19:29:00罰錢沒用 我覺得違反規章直接該年一名洋將名額
作者: kenro 2018-01-16 19:29:00
某隊:你咬我啊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31:00經紀公司放的吧XD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33:00去年發生過?
作者: kenny0111 (猴賽雷) 2018-01-16 19:37:00
228前不得接觸,所以兩隊講好就行?恩
作者:
hopper (蚤å)
2018-01-16 19:38:00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1-16 20:18:00
228前不得接觸 所以去年太子是接觸泰安 等喵簽了放棄權利書後才接觸道簽約 流程上算符合規定啦~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6 20:19:00
看是改成匹配報價或者補償薪水都可以 總比這沒罰責的好
作者: gn00604767 2018-01-16 20:19:00
就第6條但書阿,原球團同意才行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6 20:20:00
當然一切的源頭 先從據實公開薪資合約內容做起吧看是改成選用其他隊去年洋將 需補償去年薪資1/10 這樣吧
作者:
freezee (就讓我 拼一次!)
2018-01-16 20:20:00這算什麼惡意挖角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1-16 20:31:00優先議約權是指有別隊開高價的話,母隊有權用同樣價格先跟洋將談某個領隊跳出來森七七後聯盟就解釋連接觸都不行這種因隊設事的行為還談遵守約定在今天以前,優先議約權包括不能接觸的規定寫在哪裡啊?
作者:
kuoiann (霜)
2018-01-16 20:34:00寫在6JT的心裡 才不告訴你呢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20:37:00樓樓上你用NBA的刀斬CPBL的官? CPBL沒有相關規定喔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41:00引第6條解釋根本是錯的,不過反正人治聯盟不用認真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8-01-16 20:42:001月12號就有這文 所以有偷跑 早有耳聞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42:00球員契約早在當年十月或者十一月就結束了規章也沒有不得接觸的規定,聯盟擴張解釋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6 20:44:00
這條就保障球團利益 忽視球員(洋將)利益的條款阿現在既然運作有問題 早就該把他修掉了現在不能談有抓不到+罰不到 變相處罰守法球團 改一改吧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48:00哪有處罰問題,只是原先禁止競價期間的不公平狀態解除而已不合理的優勢只有球員方才是被處罰的薪水只領到十月憑什麼綁人到隔年二月
作者: dean0213 (唯愛杜康) 2018-01-16 20:49:00
看鄉民言論就知道台灣人法治多差 自己訂的自己還不遵守也難怪會被笑台灣人法盲理盲 以前還不覺得現在完全同意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20:49:00重點一直都是在自己訂的 自己還不遵守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49:00四個月獨佔談薪比年度選秀還久,根本好笑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8-01-16 20:50:00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還有人幫他們高興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51:00這種爛規則不需要太認真,輾過去就好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1-16 20:51:00真的,看推文就知道法治觀念多差規定根本沒寫不得接觸,因為某領隊不想開高薪森七七一堆人還好意思拿法治出來護航,科科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53:00就是這樣,不過聯盟有解釋權,只是聯盟硬拗很難看好像聯盟是某隊開的,真是壞示範
作者: dean0213 (唯愛杜康) 2018-01-16 20:54:00
不用在那邊唬爛啦 這就四隊一起訂出來的 每隊都有份啦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54:00富邦沒份啊,開會的是義大,呵呵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1-16 20:55:00不得接觸,規章上就寫不得接觸有這麼難嗎?事實上就沒寫啊
作者: godkillwe (godkillwe) 2018-01-16 20:55:00
樓上突破盲點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57:00還沒有人檢舉聯盟就急忙發稿也太奇怪了吧什麼時候聯盟服務這麼周到
作者: dean0213 (唯愛杜康) 2018-01-16 20:59:00
中職官方單位聯盟都出來釋疑了 還在那邊硬凹說沒規定你有比聯盟還知道規章?還是官方說的不算要經你批示才行?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0:59:00你看的懂國字嗎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8-01-16 21:01:00
政府機關每天一堆函釋,都在解釋一些沒寫的國字
作者: dean0213 (唯愛杜康) 2018-01-16 21:01:00
你該問反你自己 文中都寫不得接觸了 你看不懂國字吧XD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8-01-16 21:02:00
不確定概念本來就是有解釋權的人說了算,除非你上法院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1:04:00不用上法院啊,開個常務理事會修掉就沒事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6 21:04:00
不得接觸是球員還是含經紀人 經紀人自己打電話接觸的話勒?下面就一篇 領隊扯說是經紀人打來的 是否違規? 要罰誰?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6 21:05:00
這個不明不白 沒有罰則 無法執行的濫規定就趁這次改掉吧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8-01-16 21:05:00
人家在吵 前提就是沒修啊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1:05:00那臉書按讚可以嗎,訂閱ig可以嗎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6 21:06:00
聯盟要罰 怎麼罰? 照新聞有寫就罰嗎 那不跟周刊五虎一樣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1:06:00球團可以不滿意聯盟的解釋啊,聯盟算老幾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8-01-16 21:06:00我也覺得可能是經紀人跑去聯絡想抬價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1:07:00這種鬆散架構底下哪有什麼約束力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1-16 21:07:00
道德勸說就變成懲罰守法守規矩的人 亂搞的一樣亂搞所以是爛規定 爛制度 趁早改一改吧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8-01-16 21:16:00
球團覺得聯盟老幾那就繼續啊,但出來吵的人本來就沒錯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1:17:00大家都沒錯啊,比誰背景硬而已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8-01-16 21:17:00
現在是不少人說引規章的人是腦羞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1:18:00惡法亦法派跟惡法非法派的鬥爭最後也是看拳頭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8-01-16 21:18:00
然後檢討吵規章的人
作者:
DM16 (小格子)
2018-01-16 21:20:00來弄個罰經紀人主動接觸的條款啊......?!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1-16 21:35:00推文根本搞錯順序,是先有接觸的新聞才有聯盟的解釋在這之前根本沒明文訂出來什麼叫優先議約權尤其是邦邦去年剛接,鬼才知道這什麼沒寫出來的潛規則今天聯盟解釋出來後,合不合理,領隊會議自然會再討論但不代表之前的行為都是違反規定的何況聯盟也沒解釋如果是經理人自己接觸要怎麼算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1:42:00聯盟喔,沒拿出當初會議資料我看無法還原修正當時原意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8-01-16 21:58:00
就是因為不清楚才要解釋鬼都知道之前的行為一定是放過去,是現在攤開來講了,如果之後還要繼續或是在那檢討講規章的人,就比較難看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2:15:00敢罰44看,不排除解散
作者:
GP01 ( 損毀的鋼彈)
2018-01-16 22:18:00條文沒寫明白,對方就鑽漏洞也無法奈對方何啊~~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6 23:48:00草創時期羅世幸曾被禁賽一年後來半年左右解禁就是味全違反默契吸收的緣故味全也曾經想違反默契吸收謝長亨,結果被統一威脅擋下都29年了還要玩草創默契這一套也不是不行啦
作者:
andyll2 (澤西哥)
2018-01-17 00:16:00爛規定 228後才開始接觸整個趕不上春訓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18-01-17 00:37:00
重罰1萬!
作者: zarono1 (zaro) 2018-01-17 00:52:00
這就是吳沒做好的地方..明明不用花錢叫來談就好,都沒做
作者: wugi (wugiN) 2018-01-17 02:34:00
要不要課豪華稅算了
富邦去年剛接什麼都不知道? 不要出來秀下限了好嗎 XD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8-01-17 19:01:00
重罰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