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沖繩如果要加盟中職
勢必得另外寫一份規章給外地球隊
1. 資金
1.1. 我覺得與本土企業的合作非常必須
本土企業可以出資持有或冠名球隊
而國外單位則出球員教練以及領隊
1.2. 保證金的部分要比照國內加盟的金額
要保障此球隊至少參與五年以上的聯賽
才能退還,確保不是玩票性質
保證金的部分可以由本土企業及國外單位共同分擔
2. 球員
2.1. 可以如澳洲所提的,七到八成的外國球員
剩下的必須為台灣球員
而外國球員不設限地區,例如澳洲球隊也可以找其他國家的人
(我覺得這部分太難規範所以不如就不設限,
反正外地球隊自然會想找他們本地的球員參與)
2.2. 外地球隊不能參與中華職棒的選秀
本土球員來源只能接觸選秀落選過,或是被釋出的球員
又或者是可以和本土球隊進行單一球季的借將
由外地球隊負責借將的薪水
2.3. 外國球隊於賽季時不能任意更換或新增季初登錄的外國球員及本土球員
但可以有三個外國球員登錄時可以標註為可更換球員
這三名球員於賽季時可以取消註冊換新的球員登錄
(類似本土洋將的功能)
3. 主場
3.1. 個人說希望外國球隊也能認領台灣球場
不過球場認領的程序複雜,也是相當大一筆的投資
所以外地球隊在台灣比賽可能還是巡迴的方式比較妥當
3.2. 外國球隊能有ㄧ周的賽程可以在外地比賽
但必須支付客隊的交通住宿費用
3.3. 主場收入跟轉播收入都由外國單位接洽
這部分的營運方式規範就完全比照本地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