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8-02-23 11:03:44CPBL特化版本
1.一好球開始打,聯盟強打者明顯優勢,控的太爛一樣保送,但是打者被逼得要更積極出棒
。加快速度
2.好壞球電子化,壘包裝攝影機爭議開鷹眼,主審任務抓場上違例(投捕犯規,打者偷看等
等)以及重播後後狀態下結論
3.爭議出現三十秒內按鈕(總教練)反應,除次數超出外立即暫停,顯示於看板即時重播。主
審裁決重播判決之結論。出休息室抗議直接罰款,驅逐與否視抗議程度
4.場地安打、失誤進壘攻防、捕手蓋本壘直接即時重播,各壘審不得逕為判決。
純想像,這樣一場應該有機會省二十分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