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在看到聯盟荒謬聲明後怒按退費
原本說要30天的處理時間,今天發現已經完全不能看了,帳號也被註明退費
我當初是用信用卡付款,底下的退費方式註明
購買金流-信用卡、ATM匯款、便利商店繳款:
將以支票方式退費,退費時間預計為30個工作天,中華電信將會提供溢收款退還【銷貨退
回】證明單,需請用戶填寫並回傳,實際工作天數視用戶回傳證明單時間增減。
所以表示整個寄來銷貨證明單、用戶填寫回傳、收到退費款項等過程需要三十天
但在你還沒收到退款之前因為已經申請退費所以當然已經不能看了
雖然好像合情合理(?)但還是覺得哎唷這時候就很計較嘛 XD
至於是不是真的如馮勝賢說以專案處理不收手續費,讓我們三十天後再分曉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