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襪與洋基前役兩度上演全武行,洋基一壘手奧斯丁(Tyler Austin)禁賽5場加罰款,紅
襪投手凱利(Joe Kelly)禁賽6場加罰款,紅襪總教練柯拉(Alex Cora)也被罰款。
其中洋基投手沙巴西亞(CC Sabathia)、紅襪二壘手派卓亞(Dustin Pedroia)在旁勸架也
被罰款,因為沙胖與派卓亞其實都在傷兵名單,他們不應該跑進場中。
這衍生一個問題,為什麼棒球打鬥總是要清空板凳呢?《紐約郵報》專欄指出,大聯盟應
該要仿效職籃NBA,他們規定場上打架時只要替補球員跨出板凳區就要受罰,棒球場的習
慣卻是要所有球員從跑個50公尺衝上去打群架,有必要嗎?
球員衝進場的本意是勸架,但是人愈多、場面愈混亂,球員受傷的風險也愈高。特別是沙
胖、派卓亞這種本來在養傷的球員更不該衝上去。該專欄主張大聯盟應立法禁止,對衝進
場的球員一率處以25場禁賽。
就算非打架不可,也得像奧斯丁那樣放下球棒、脫下頭盔再打,凱利丟出棒球手套的行為
應該被禁止,因為這些裝備可能傷到人。
打架的原因多半與觸身球有關,投手應該在投出很危險的頭部內角球之後就被趕出去,而
不是等到他用時速98英里的火球砸到對手的肋骨之後才採取動作。
不過該篇文章也提到,棒球場很多時候是依照「不成文規定」在運作的。教練和球員大部
分是由自己掌握分寸,比賽的隊伍與主審之間也都有默契,若全部寫成硬性規定,似乎也
有失棒球的精神。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413001741-26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