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kes (閃耀魔術師)
2018-04-22 12:25:34※ 引述《cokes (閃耀魔術師)》之銘言:
: 有關越越位的問題 討論串系列文中002網友 有解釋一個重要的主張
: 就是 致勝分林立打擊 記錄上只有可能是一壘安打 所以通過一壘壘包後
: 林立的行為就跟比賽無關
: 我在推文中也表示同意 但我剛剛越想越疑惑
: 一壘安打的紀錄應該是要在小胖踩到二壘後 才成立 之後林立才能開始旋轉跳躍後空翻
: 不列入比賽行為
: 在小胖踩到二壘壘包之前 比賽還在進行中 也就是林立的紀錄根本也沒有成立
: 林立就是一個尚不知道 是打再見安或者再見野手選擇
: ( 小胖還沒踩到二壘/統一球也還沒傳到二壘)
: 的一個紀錄未成立時間點的擊球員 在一二壘之間造成越位出局
: 這樣推論 各位能接受嗎?
抱歉 請容許小弟我在腦補一下 我剛剛思考 這個case能造成LAMIGO得分不算兩種方法
A. 將球傳回二壘 促請裁決 小胖沒踩二壘
作者:
lml99 ( )
2018-04-22 12:27:00這球聯盟跟裁判老師應該出來講解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8-04-22 12:29:00可以去蘇建文老師那邊問一下R
這說法合理,沒有漏踩二壘就沒有跑壘員回頭造成越位的問題
雖然說勝負已定 但我也覺得裁判組可以出來講一下結論
這個說法蠻符合現實的 畢竟前面的討論都以規則為主 實際執法還是有慣例
作者:
Luis (All for Wang !)
2018-04-22 12:34:00可能裁判右手握拳等著要判出局了,發現統一急著下班,乾脆皆大歡喜好了。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8-04-22 12:37:00前面有板友提出,攻守雙方都自行判定勝負,這樣裁判要怎麼提出異議
作者:
lml99 ( )
2018-04-22 12:37:00小胖漏踩沒被抓包就不會有越位問題 如果這球裁判抓越位等於就是主動抓漏踩 而裁判是不能主動抓漏踩的
更好玩的是 如果是球已經丟到觀眾席之後總教練才發現沒踩壘包 這樣還能申訴嗎XD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8-04-22 12:38:00其實就是球沒傳回來+統一沒促請裁決 有的話就不用爭論了
作者:
kokal (細菌)
2018-04-22 12:40:00A是封殺, 不用促請裁決
199大說的有盲點 裁判不能抓漏踩 但是漏踩事實是存在所以這個時候判決越位並沒有主動抓漏踩的意義在應該是說踏上二壘這件事還沒發生就出現越位比較合理
作者:
remvsd (~~~)
2018-04-22 15:21:00有道理,但這種情況是否也應該寫進規則避免爭議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4-22 15:49:00
裁判主觀上認定他有往二壘跑的動作 但是漏踩所以在有人促請裁決前 就當作他已經踩到壘包了他踩到壘包的話 後續所有動作都是合理的 不須主動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