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13年前的今天再過幾小時...

作者: Luis (All for Wang !)   2018-05-01 11:53:30
趁機尋友一下,
當時在高雄自營一間小補習班,
在西子灣 BBS 看很多人想收看卻不知哪裡有管道,
想說乾脆來個眾樂樂,
買 MLB.TV 用投影機大螢幕播放才夠味,
網路上邀的人大爆滿,
帶來的宵夜也是滿滿滿,超級快樂的!
01:00 因雨延後開賽,快 02:00 大帆布拉開的那一刻大家都好興奮。
看著條文 40 沉穩的關關渡過,解決危機不是靠三振,
是日後的招牌飯,伸卡->滾地球......
可惜退場後被追平的一刻大家心都快碎了,
但是親眼目睹一位王牌的崛起,還是一個愉快的夜晚(ㄜ......凌晨?)!
之後公視開始轉播,就各理啦~
這邊還有當年一起狂歡的伙伴嗎?
※ 引述《leemz ()》之銘言:
: 13年前的今天,
: 正當大多數台灣人準備(或甚至已經)上床睡覺時,
: 他們不知道再過幾小時,
: 王建民將在MLB初登板。
: 事實上絕大多數台灣人沒看到王建民這場比賽的轉播,
: 因為台灣根本沒電視台轉播,
: 後來還是公視臨危授命,到處募款,才接下轉播工作。
: 之後的事,
: 這版上很多人都知道了,
: 爆肝看比賽、早餐店阿姨背得出洋基(甚至紅襪)打序,
: 連老師上課都不專心,
: 更別提比賽隔天去買蘋果全頁特刊。
: 13年了,最初的還是最美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cR-qT6pHTk
作者: charlie01   2018-05-01 11:54:00
.........
作者: galachung (莊嘎拉)   2018-05-01 11:55:00
頭噓?
作者: regular (穂乃果推し)   2018-05-01 11:58:00
當個人FB? 還是交友軟體?
作者: zackliu (蜻蜓)   2018-05-01 11:59:00
??
作者: ultratimes   2018-05-01 12:01:00
恩,這樣做好像違法喔,版權表示:你有MLBTV的公播權嗎?沒有的話現在照樣能追究喔不要以為過了13年就沒事了,因為追訴期現在才開始算
作者: HsiaoJia (不滅象魂)   2018-05-01 12:08:00
沒拿來做營利目的應該不算違法吧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18-05-01 12:09:00
超怕der帶種來抓我啊!我還直接在百人會議廳內分享過呢,不要出一張嘴來抓我啊嘻嘻
作者: ultratimes   2018-05-01 12:10:00
因為這不是公訴罪,要看MLB想不想追了
作者: skipjack (平常心)   2018-05-01 12:18:00
分身....?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8-05-01 12:33:00
%%%%%?
作者: O10lOl01O ( ′▽`)   2018-05-01 12:52:00
是法律大師欸
作者: peace1211 (Stan0506)   2018-05-01 12:52:00
早餐店阿姨背出洋基打序XDDD
作者: Luis (All for Wang !)   2018-05-01 13:03:00
謝謝告知......還好公視接手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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