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職近兩年與韓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越鬧越大
著作權協會以「著作人格權」的法源依據跟判例提出主張
讓雙方協商陷入僵局
然而,這波問題最大分界點在於2016年
法源重新界定之後,讓著作權協會開始對授權金大幅增加要求
從2003年起,韓職各球團就有常態編列預算支付授權金
以每名選手一年100到200萬韓元左右的價碼在支付
然而,這兩年重新議約後
某球團爆料,竟然因為其球團人氣跟球員名氣
對於每名球員一年音樂授權要價3000萬,旗下常態21名一軍選手
一年就要支付超過六億三千萬韓元(約一千八百多萬台幣)
另一個球團則透露他們被開的價碼在每名一年約一千萬韓元左右
這逼的讓各球團完全無法好好坐下來與著作權協會談判
另外,著作權協會還曾反過來回溯某球團已經離開的球員在2009到2013年的授權金
要求補上差價
但球團覺得莫名其妙,這樣用新法去回溯的授權金,實則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