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不聊政治
但是會有本篇的原因是起因於政治
今(昨)日行政院有天才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裡面雖然是有條件的
不過記者們都把其中重點標了出來
就是「外勞工作6年以上 可永久居留」
我們知道當年日職為了郭泰源而修改了規則
最後通過了被人俗稱的郭泰源條款
也就是洋將如在日職獲得FA資格者可不受限洋將資格
台灣打的最久的勇壯
仍是當打之年卻被無預警的消失
(當年球季開打前勇壯的行李還留在興農山莊)
當時楊老闆的說法是:勇壯的球路都被摸清了,所以沒有續約
中職在成立球員工會之後
本土球員的權益已漸漸有受到保障(當然還有很多還在爭取)
但是對於洋將的部份已經草創了這麼多年
至今仍是走福袋約月月簽 球季外不給薪
有簽保障約的洋將這麼多年來屈指可數
(壞例子就誠泰那兩個日本人)
一直以來我都很希望可以讓一些願意留在台灣打球的洋將能夠不要受到洋將限制影響
畢竟人家願意在台灣打這麼多年
(當然一部份原因也可能是實力不夠到更高階聯盟)
就我印象所及
當年兄弟的帝波(王中波)本來有可能是最先為了打職棒而歸化我國的外國人
但卡在當年兵役問題(外國人入我國籍如仍是法定徵招年齡仍要當兵)
加上有花邊新聞,所以最後帝波才對於入中華民國籍這件事作罷
畢竟在有陽將人數限制的情況下
各隊都是以洋投為主要人選
雖然中職是打擊(自家人)聯盟
但是我還是想要看洋砲開殺阿
(統一當年的布雷轟天雷好爽阿)
如果能夠讓洋將也能因年數而取得不受限制資格不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