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棒協選舉小教室(三)-限制連記法與政通人和

作者: jab1114 (^^"不告訴你...)   2018-05-18 13:38:28
<前言>
這是棒協改選系列分享的最後一篇,主要是來分享目前的選舉制度的特殊之處,以及一個
來自民間的參選人,在看完會員資料名冊後的一些心得。因為其實自己最熟悉的運動並不
是棒球(但是國際賽一定會看XD),發文前心血來潮搜尋了一下自己在棒球板的發文,才發
現第一篇文章剛好是兩年前的今天,我想,也是一種緣份吧。
希望在這篇文章之後,明天我還能夠平安的上網跟大家分享作為一個鄉民跑去參與棒協改
選的心路歷程wwwwww。
※本系列發文已向板主進行申請並同意。
※本文所使用之資料均僅作為本屆選舉之用,目的在於爭取具投票權之會員認同,為參選
※人選舉作業必要之一部。
<正文>
一樣先說結論:
1.即便是以限制連記法投票,只要有其中一方掌握66.7%的選票,依然還是可以把所有理事
席次拿下。(全額連記法只要50%+1票,單記法要95.7%)
2.本次棒協選舉中具投票權會員1640票,其中新會員1471人、舊會員137人。
而這1471人中又有995人登記EMAIL分布集中在15個帳號中。(但是體育署會說這不違法XD)
又難怪體育署長能夠事先預知棒協會來一定會政通人和wwwww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171862
3.而在這15個連結了大量會員的電子郵件帳號中,其中又有7個帳號分別有6個理事
、1個監事名列其中。(理事長有沒有我不能說,這完全無法去識別化XD)
4.新加入會員資料中仍有467個獨立EMAIL帳號,佔目前會員總數約1/4。
5.最後還是要呼籲,如果有板友這次有加入棒協,明天的選舉請務必出來投票,雖然看起來
應該會很艱辛,但是這是我們的權利,而擁有自由意志的會員越多,要拿下一個協會的成
本也就會越高。如果政府的體育改革是要我們在這種安排下接受政通人和,那我們就用
行動就讓他們看看鄉民們的獨立意志吧!
///////
關於限制連記法
不同於大家習慣的政治選舉中單記法的投票方式,在一般的人民團體中,為了確保組織運作
的順利以及方向一致,通常協會的選舉都會採用「全額連記法」(人民團體法§4),只有在
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下,才會採用「限制連記法」。
這兩種投票方式最大的差異及在於對「少數派」的保護,以棒協這次選舉為例,理事應選三
十席,在全額連記法中,每個人的選票上最高可以畫記應選人數全額,也就是說,如果今天
會員只有100人的話,只要有51個人同時圈選事先溝通好的30名候選人,即便剩下的會員都
都圈選這30人以外的候選人,依然無法改變選舉結果,也就是會造成「贏者全拿」的狀況。
而在國體法修正後,體改聯有注意到這個問題率先提出質疑,同時也遊說了民進黨立委,
要求體育署應將制度修正成「限制連記法」,因此,這次棒協改選所使用的「限制連記法」
制度,即是根據當時的要求下,體育署在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新增了協會理監事選舉
要使用「限制連記法」。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313081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7902
但是,「限制連記法」就沒有贏者全拿的問題嗎?其實還是有的。繼續使用上面的例子,
在棒協理事應選30人,會員總數101人的狀況下,「限制連記法」的設計是每個會員可以投
的票數是應選人數的1/2,也就是15票。因此,只要有兩組34人的會員,將他們15票分別集
中投給兩組各15位的候選人,那麼,即便剩下的33人有不同的想法,他們的投票也不會改變
選舉結果。也就是說,在體育署的規範下,只要你握有66.7%以上的選票,你就可以「政通
人和」了XDD。(而最能保障少數參與權利的,其實會是複數選區單記制(就跟年底的議員選
舉一樣),同樣以棒協應選出的30名理事為例,在每人每票限投一人的狀況下,只要你能取
得4.3%的支持,你就能夠篤定當選,但為什麼最後是選擇限制連記法,請去問體育署XD)
另外這邊可以跟板友們分享的是,在一般「可控制」的團體選舉中,如果多數派又剛好是
現任團隊,為了避免會員困擾,通常會把希望會員們投票的對象放在候選號次的前端,讓
他們一次圈選指定數量就好,例如以要選30席為例,在全額連記法的狀況下1-30就會是傳
統的保障名單,而這次在使用限制連記法的狀況下,1-15號就有可能是所謂的保障名單,
另因為國民體育法§39中有保障選手理事至少20%,團體與個人會員理事不超過50%,不低
於30%,所以選手理事至少保障會有7人,團體理事保障至少9人,如果以這次的棒協選舉
來看,基本上都會是在保障名單中)。但有趣的是,因為監事會的實質影響力不高,如果
不行使監督權利形同虛設,同時又沒有國體法加以額數保障的問題,因此通常就是會以排序
來作為指定圈選對象。
但是選舉終究只是參與的過程,而國民體育法修正的設計,主要的目的還是在於要保障多
元聲音可以進入體制的可能,但是如果是透過不作為或是故意創造制度的漏洞,讓制度反
而成為了壟斷的幫兇,那麼負責執行這部法律的行政機關,就有必須要檢討的地方。
本次棒協改選會員結構
在這一段的開始,我必須要先強調,以下文字只是單純就一個本次棒協改選參選人,在行
使參選人權利取得會員名冊後,根據裡面的內容在去識別化之後進行的整理,關於有多筆
資料使用同一個電子郵件的狀況,依據體育署認定「只要是有繳會費並提供身分證就合法」
的邏輯,基本上我也相信這很有可能是剛好有一群好友委託同一人進行線上報名,或是剛
好有熱愛棒球的團體協助他的成員進行統一收集資料然後在線上報名的時候為了省事只填
同一個電子郵件而已,總之,一切合法。
基本上,棒協舊會員人數續留的那137個,其實我沒有很在意。作為參與國民體育法修正起
草的前國會助理,其實我更在意的是到底這樣的修法能不能成功讓民眾願意更參與席會運
作,協助單項協會的現代化。也因為深知自己對於棒球事務的理解不夠專業,所以在加入
棒協取得會員資格後,我選擇的是可以發揮過去在國會時的工作經驗,以監督為主要任務
的監事選舉。
而在行使參選人權利取得會員資料後,打開棒協寄來的電子郵件,附檔大致上是長這樣:
但是,第一眼往下拉就有一股強烈的違和感,雖然姓名、手機並不重複,但在EMAIL那欄,
卻好像有幾個相似的帳號不斷出現,因此,在把資料簡單排序之後,出現了這樣的圖像:
https://imgur.com/XE8uv29
而稍微整理一下之後,重複出現的帳號狀況如下:
https://imgur.com/P5Ipwvw
如果以十個姓名共用一個EMAIL以上作為分界,那麼在這份名單中,一共有995個帳號共用
了15個EMAIL,但是,體育署會說,這並不違法。(如果加上舊棒協會員的人數137人,我
們可以得到一個簡單的算式 (137+995)/1640= 69 % ,一個看起來就很政通人和的數字XD)
不過,比起上面這些可能是剛好都是請同一個朋友或團體幫忙報名的會員朋友,其實,更
讓我覺得溫馨的是至少還有467個會員是使用自己EMAIL的狀況,換言之,如果下一屆改選
前,再有100個板友願意加入棒協,我們就可能會能選出一席至少會願意到PTT上跟大家分
享棒協理事會發生了什麼事的鄉民理事;再有1000個板友願意集結,協會方向的質變就可
能在理事會中出現,但是,即便就是只有這467個會員,他們也都可以在未來的會員大會中
,向理事長提出問題。這不是幻想文,而是正在發生的現實,而更讓人期待的,是在未來
的協會改選中,想要拿下棒協又不願意跟球迷們對話的理事長,必然將要一次又一次的面對
獨立意志們的挑戰。
辜仲諒會不會是一個好的理事長,我不知道。這些使用共同EMAIL帳號的會員跟他有沒有關
係,我也不知道。但是無論如何,我都相信他會是真的有心要來領導台灣棒球的發展,在
各種意義上XD。
但是,比起政通人和的全面制霸,我其實更期待能有獨立參選理監事的朋友可以真的進入
體制,不管是透過理事的位置提出想法,還是透過監事的位置去做到過去基本上根本沒發
揮過效能的監督,雖然看起來很艱困,但在最後一個出局數之前,我都會繼續相信台灣人
對於棒球的關心與熱情。如果,看到這篇分享的你是剛好有投票權的板友的話,請不要放
棄你的這一票,這一票將會是對所有獨立參選人最有力的支持,也會是讓棒協知道球迷對
棒協的期待與監督的開始。
改革之路總是道阻且長,雖然我始終覺得自己只是善盡一個參與了國體法修法的行動者對
於法案精神的支持,但比起許多單項協會在改選過程中的挫折,有了這467個朋友同行,我
想,棒協至少已經在路上了。
台灣棒球加油,棒球板鄉民加油XDD
參考資料:
理事候選人名單與政見
https://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525845083914.pdf
監事候選人名單與政見
https://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525845117414.pdf
國民體育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20001
人民團體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91
人民團體選舉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93
棒協章程
https://www.sa.gov.tw/wSite/public/Data/f1520412409546.pdf
作者: morton7932 (morton)   2018-05-18 13:43:00
1/467推!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8-05-18 13:47:00
竟然把通知單寄到戶籍地 拿不到覺得可惡欸
作者: biyombo (版神)   2018-05-18 14:46:00
995張 人頭票...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8-05-18 17:47:00
沒有通知單也可以投,只是你要知道上面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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