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30:42看了第一時間的推文我補充一段:
今天我提這個問題是站在「台灣棒球迷」的角度。
從這個角度,我希望職棒每一隊都做好,
而且,這個事件不應該流於看成對Lamigo的攻擊,為了這支以及其他球隊好,
球迷就是應該對這樣的設計方式,有一致的是非觀念。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34:00補充一下,蝙蝠俠對超人華納會告,很可能是跟班艾佛列克一起告。這就是品牌的價值。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8-05-31 09:36:00你都打成lamingo了 快改
LM不就回應是說有跟華納(應該是代理商)講過唷...只是不知是怎樣的講就是了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37:00我的意思就是 有合作過 這次要不要試試看呢?
作者:
cpcpao (.....)
2018-05-31 09:37:00Lamingo 錢公4NI?
我剛剛看隔壁幼稚園小朋友扮蝙蝠俠,華納要不要告一下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5-31 09:38:00放心啦 LM去摸個頭就沒事了
作者:
A1an (再說)
2018-05-31 09:38:00呃,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DC是華納子公司,華納怎麼會需要買
華納就已知情且至少默認同意了 到現在還在帶這種風向?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39:00抱歉 我們富邦迷常常有拼字障礙
作者:
A1an (再說)
2018-05-31 09:39:00蝙蝠俠跟超人的版權?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8-05-31 09:39:00小朋友是有商業性喔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8-05-31 09:40:00站在設計的立場這樣抄蠻失望的 又沒互相宣傳
現在只要發篇這種實質意義不明的文 下面再來個吱吱酸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8-05-31 09:41:00今天又不是一級玩家趴 一級玩家也沒幫LM宣傳
哇 要戰國際觀感了 順便說一聲 早就已經有正義人士把這件事情貼給美國華納官方 到現在還沒人鳥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8-05-31 09:46:00居然變成國際了....會不會掉邦交國?
既然原po這麼有經驗又信誓旦旦 再去多參lamigo一本啊
2018-05-31 09:46:00
是不是要JT開記者會對攝影機鞠躬道歉才對得起國際觀感?
推!台灣對於智慧著作權不重視!週末動紫趴還是會有一堆吱迷進場支持!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09:48:00BvS的海報有什麼獨特性嗎...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8-05-31 09:48:00
先拿出證據當年真的有在實習 再來嘴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09:48:00支持你告去美國官方請他提告
作者:
wjv ( ̄ー ̄;)
2018-05-31 09:49:00……
作者:
Yunk (橋)
2018-05-31 09:49:00不就是其他迷好不容易抓到個點 要趁機往死裡打 怕以後沒機會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09:49:00順便看看美國那邊這種等級告不告的成
作者:
jeffteng (Christian&Oliver )
2018-05-31 09:49:00你看不慣你自己不會去提告喔 管那麼寬 是沒事做喔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09:49:00支持你報給美國華納,要他們不要姑息PWC告到底
作者:
THKLuga (流河濤)
2018-05-31 09:49:00孜孜噓起來
作者:
DDinin (超級硬硬)
2018-05-31 09:50:00LM這張海報 把有版權的素材全都改掉了 只剩編排跟色調很像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50:00推文真是讓我見識到棒球板討論事務的能力...
翻玩真的見仁見智,但是我想米糕達到這個主題趴的效果了
作者:
DDinin (超級硬硬)
2018-05-31 09:51:00身為設計教育者難道看不出來嗎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09:51:00你的版權觀念其實比你想像中的有問題……
如果設計團隊認為大家不會發現也太蠢了,只能說這是球團
作者:
NTJL ( )
2018-05-31 09:52:00一張海報 ptt一堆人幫忙宣傳洗文章...你們是不是有領500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09:52:00他就不是原創了……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52:00我說了不是「法律」面的問題,而是這種便宜行事的設計觀
設計的,從海報一出就讓大家討論到現在,甚至還上新聞完全就是免費的廣告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53:00設計的著作權爭議在法務上還有很多認定的問題,這點應該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09:53:00所以在你眼中,動物方城市跟lalaland有沒有版權爭議?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09:53:00文字強調著作權,現在又說不是法律問題了,真的是便宜行事的討論,為戰而戰。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09:54:00很多法律板友可以補充。不過直覺看來就是關鍵創意抄襲啊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09:54:00哪個創意被抄襲啊?你文中根本一堆似事而非的錯誤觀念
作者:
wjv ( ̄ー ̄;)
2018-05-31 09:56:00指摘抄襲,卻又不涉及法律問題?
抄襲跟致敬只是一線之隔 最重要的判別依據是"製作者想不想被人看出來"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09:56:00還擺設計類教育者的姿態出來,笑死人
作者:
jeffteng (Christian&Oliver )
2018-05-31 09:56:00好啦好啦 看不過去就自己去提告 不要再冷飯熱炒囉
一開始就先認定Lamigo有問題 又直接往國際觀感扯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8-05-31 09:58:00死侍2片頭還抄007,超無恥,建議打包一起吉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8-05-31 09:58:00
到底有沒有人聯絡上所謂的「華納總部」?
就因為是致敬 所以才沒什麼大不了哪是你說的態度隨便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09:59:00動方致敬了教父,lalaland也致敬了許多電影的橋段。如果這兩者都沒問題,為什麼台灣的致敬就是令人嘆息,外國人的致
作者:
wjv ( ̄ー ̄;)
2018-05-31 10:00:00有法條 判例 決議或教科書 學說可以支持原po論點嗎?
幾個問題請教,電影宣傳海報是否屬於著作權法所定義之著作?(單純請教)
舉例:我跟史奈德有合照過一次,我知道史奈德的個性所以我清楚史奈德很講究倫理,林製聲就是這樣被冰的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00:00前面打一句"可能的嚴重性"嚇唬人,然後後面都是聽說來的
作者: HeavenIsNear 2018-05-31 10:00:00
6jt根本這件事的最大贏家,好多人免費幫宣傳XDD
其實原PO整篇就只是想表示他在真正的華納公司工作過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01:00個人主觀認定,卻沒有任何文獻佐證。然後遇到法律相關的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02:00就躲起來不回了,整篇弱到不行。風向是要帶多久啦?
作者:
goldseed (黃金種å)
2018-05-31 10:02:00你4不4怕被吉才故意打成Lamingo ?????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10:02:00黑暗騎士也是華納發行的,致敬了成龍的新警察故事,你知道嗎?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8-05-31 10:03:00覺得你要不要寫信到美國總部幫華納討公道啊
作者:
kload (kload)
2018-05-31 10:03:00吱吱群起崩潰 丟人現眼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10:03:00那這樣算華納很重視著作權?還是第一世界國家94棒?
作者:
BSH99 (BSH99)
2018-05-31 10:04:00華納就沒 啊= =
先幫吱吱回 被打臉還一直冷飯熱炒 煩不煩阿 無聊爪迷
作者: Jeff911 (Jeff911) 2018-05-31 10:05:00
建議你認真的去唸一下著作權法的內容再來.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還旺)
2018-05-31 10:05:00簡單問一句 你到底是想從版上得到什麼樣的答案?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10:06:00華納徵得成龍同意了嗎?請問教育設計者怎麼看呢?(⊙o⊙)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還旺)
2018-05-31 10:06:00有能力聯繫總公司就請他們回答啊 拐來拐去就只是猜測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10:07:00更何況一級玩家本身上市時也做了一連串致敬其他電影海報的宣傳作品,按照你的有罪推定邏輯,我是不是也可以假設一級玩家只有跟電影內出現的買版權,這些老電影就欺負人家「弱弱的不會告」?你知道你的問題在哪裡嗎?你從頭到尾都在假設啊,一點實質證據都沒有,還要一副證據確鑿的樣子說人家版權知識令人搖頭。
作者:
Yunk (橋)
2018-05-31 10:07:00你說要討論 好 若我一開始就先跟你說小葉是能力觀念都有問題的教練 再說邦邦球員都愛80搞派系不練球 再跟你說我想理性討論富邦這球隊 請問你作何感想?別想用討論名義包裝攻擊
作者:
cc03233 (MITSUYA)
2018-05-31 10:07:00如果真的看不過去 建議你去告
作者:
kobebird (嚐嚐我下面的黑曼巴)
2018-05-31 10:13:00沒法律問題卻說抄襲??直接戰過不了道德門就好啦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10:14:00你先去問關於華納發行的電影有沒有一致的著作權觀念,另外又不是法西斯,強調要一致實在太莫名其妙,像801或五虎等爭議,人人都有自己的立場跟想法,又不是威權體制。
作者:
IDSCliff (克里夫~臭)
2018-05-31 10:18:00你補充的最後一句~就已經說明你的預設立場了~
作者:
IDSCliff (克里夫~臭)
2018-05-31 10:19:00重點是大家的是非觀念真的能一致嗎?就像之前戰約跑的事件一樣~
作者: pinkwind888 2018-05-31 10:20:00
噓 一致!!??
原po提到說白了只要LM跟弱弱代理商說一下就好←LM就回應他有溝通阿,不知道你是沒看到新聞還是執著什麼...但我覺得這篇其他點只是表達自己觀點倒還好啦
樓上這麼多人有正義感 怎麼還不去美國總部舉牌抗議啊支持你們 要搞LM就搞到底啊 不要嘴砲
作者:
IDSCliff (克里夫~臭)
2018-05-31 10:20:00有人覺得可以~有人覺得不行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8-05-31 10:22:00而且水桶中可以開分身發文嗎?
作者: aoc3 (....) 2018-05-31 10:23:00
算了啦 原po跟教徒們說道理沒用啦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23:00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10:25:00對耶,水桶中不能發文嗎? 我幾乎沒在po 推文 沒經驗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10:29:00水桶發文請見版規c7
作者: sadmonkey (下雨天) 2018-05-31 10:29:00
你可能忘記了一級玩家本身的主題,這次的致敬就是對一
作者:
IDSCliff (克里夫~臭)
2018-05-31 10:29:00嚴重性->違反著作權,版權->法律上沒甚麼問題->
作者:
IDSCliff (克里夫~臭)
2018-05-31 10:30:00國際觀感不好->大家應該要有一致的是非觀念
作者: sadmonkey (下雨天) 2018-05-31 10:30:00
級玩家本身概念的一種宣傳,這是一種廣告創意不過也是要看每個人的接受程度,而也因此華納在這次都不出聲
作者:
IDSCliff (克里夫~臭)
2018-05-31 10:31:00所以你真正到底想要表達的是甚麼?要不要想清楚了再說?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10:32:00我整理一下,你覺得「無恥」的點在:1.設計團隊直接改編他人作品當自己的海報。2.(就內文邏輯看起來)事後才補通知。但是如果2不成立(如果設計方已經跟原創方取得許可),那1的問題其實就不嚴重。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34:00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10:34:00典型的雙重標準,你說是棋盤,我說是綠豆糕,但你有雅量嗎?(笑)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35:00你講法律的部分真的不堪一擊,完全是個人心證耶WB旗下的DC漫畫封面版面照抄經典電影海報,可以解釋一下差別嗎?XD 創不創意是誰去認定啊
可以理解原po意思 不過很多人會緊咬華納不在意和不違法模糊重點 但這並不是判斷對錯的方法 只能說 站在不同立場 理解也不一樣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10:39:00我認同你說的,國外團體非常重視版權。前陣子才發生過臺灣的音樂團體跟台灣代理商買歌劇魅影音樂版權,結果自己開始排練想演全本音樂劇,最後差點被安德魯告的情況。我也認同如果華納總公司覺得有問題應該趕快提告。但目前為止此事並沒有發生,Lamigo也說他有提前告知對方。你說這是「看代理商弱弱的好欺負」,但這也未嘗不是一種推廣作品的商業合作模式?未來頭號玩家還要賣DVD,可能要出第二部,維持作品熱潮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作者: gachang (gachang) 2018-05-31 10:40:00
好了啦 要告快告啦 吵不停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10:43:00所以你跟我之前的看法一樣啊,這件事情就是他們抄的icon不夠有名,所以讓人覺得是抄襲不是致敬。可是你同意抄鐵達尼是關鍵創意,卻認為抄頭號玩家是無恥就很奇怪啦。既然都是抄,抄大icon跟小icon的道德觀感不是應該都是一樣的嗎?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5-31 10:44:00我也能說姐姐的位置雖然一樣,但他的表情是原創意,原創意識是什麼?就說經過他的理解與詮釋,不是國外翻玩就致敬好棒,國內翻玩就抄襲好爛,黑暗騎士致敬港電,也證明港電輝煌過,但對國外來說,成龍的港電夠紅嗎?不夠紅就抄襲?
Lamigo迷怎麼氣急敗壞成這樣 呵呵 金拍跨幫忙護航6JT又部會發獎金給你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45:00吱酸酸吱也沒獎金還不是酸很爽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18-05-31 10:47:00好像是沒看到吱吱被告的比較氣急敗壞
作者:
gymdoor (幹麻突然要寫暱稱啊....)
2018-05-31 10:47:00p大提出的是很好的問題,我請教著作權法的人,他們說這也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10:47:00愛新覺羅回去打花枝,乖。你今天投票了嗎?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8-05-31 10:53:00說真的至少這個原po是跟你講道理的啦,所以我也難得花這麼多時間。你的認知邏輯大多數我都認同,但是組織起來的前提我不認同,光是「關鍵創意」是什麼本身就是很模糊的概念。你的假設一直都是LM先斬後奏或它看準原廠不會計較。但是這其中有太多假說而否定了檯面上的新聞稿等實質證據,這才是我質疑的地方。跟你的這番對話也學到很多知識,謝謝你。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8-05-31 10:57:00幫補血
作者:
wjv ( ̄ー ̄;)
2018-05-31 10:57:00判例在哪裡?判例是經最高法院決議選編,跟一般判決不一樣。如果猿隊在法律上無可指摘 那原po文章所說的"嚴重性"就不存在如果沒有觸犯著作權法 就算華納在台非代理商又能如何?
作者: KGB13 (狼友請Q) 2018-05-31 11:15:00
幫扣血
作者:
odgbb (去旅行吧)
2018-05-31 11:18:00你回了這麼多人 居然還是不把Lamingo改成Lamigo 錢公是你?
作者: jackhjj (牧海) 2018-05-31 11:20:00
感謝漲知識 身為猿迷也是設計人出身的我來說 其實覺得這次做的不好 希望能夠更加進步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5-31 11:21:00
我覺得善意討論是很好的,也淺談我的想法。在沒有溝通的前提下,所謂再製的成品延伸出的一系列商品直接拿來盈利,應該無庸置疑就是侵權。但回過頭,這些所謂致敬海報,並不是直接商業化,還是停留在視覺意象,還有過去像是”神鬼……”、“王牌……”系列的台譯片名,宣傳上讓觀眾能更有共鳴,但觀眾其實也充分了解這些是完全不同的電影題材。但另一方面,確實在創意或所謂原創上力道不夠。回過頭,LM在跟華納溝通且合作過的關係下,實在很難想像到這次的海報有什麼能牽涉到法律問題,或者說華納這樣的集團,台灣想跟他談合作的企劃絕對不會只有LM想到吧,所以這樣合作的內部流程,我相信是有建立且溝通是順暢的,因為原PO強調華納對於版權的重視,那這樣的流程制度,也絕對在LM辦動紫趴之前就有了。再另外看這次事件的主角海報,各個位置巧妙的置入LM元素,包括那台巴士,試請問巴士跟動紫有什麼關係?不就是希望大家能發現,讓球迷會心而笑而已嗎。
幫補血,感謝長知識,希望可以更重視智財這塊....
作者:
mutta (mutter)
2018-05-31 11:52:00善意討論是好的,但當已經加入球迷仇恨 就是變質
作者:
bedb0624 (我是小黑不是小白)
2018-05-31 12:35:00我吱幫推。。。。
作者:
apfzu (朱阿水)
2018-05-31 12:45:00幫補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5-31 12:48:00
我不會覺得觀感有什麼不對的問題耶,或者說通篇著重於原始海報著作權的大量討論,反而我再去看海報更能理解這次翻玩的創意。當然每次主題的意象設計,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這本來就無法強求,設計本身就是把創意收納再收納,最後能打動到人就成功了。也許你對於三國電玩有同感,所以很容易就能理解。另外先不看LM過去直接的置入合作,近期兄弟的七龍珠跟富邦的星際大戰,我覺得相較反而突顯的是富邦的設計衝突,設計就如同上面說過收納再收納,宇宙趴主打星際大戰的意象,但只有進場才能體驗到星戰的魅力,短短三小時內去說明包含商品的設計,導致整個活動反而稍嫌雷聲大雨點小,女孩日的設計也部分,系列商品出現4種G字體(1. 胸口G 2. 帽子正面G 3. 帽子背面G 4. 拖特包G),消費者會困惑商品本身表示的是什麼,這些過去LM在行銷上也遇過。抱歉,後面想談意象延伸到設計講多了。
作者:
paapaa (q8q8)
2018-05-31 12:58:00補推
作者:
wjv ( ̄ー ̄;)
2018-05-31 13:05:00設計上的好壞和法律的觸犯與否,原po是否混為一談?通篇行文脈絡不就是覺得猿隊有觸法疑慮嗎?
補血,每一篇都有人硬要強調他不懂代理和總公司的差別美國WB連電影導演都可以指著鼻子拿剪刀剪片最好是"溝通"就能處理問題,除非根本不需要"溝通"所以不需要溝通的事情,有人說他跟華納溝通過這真的跟版權無關,是自己挖洞跳下去自糗明明就是海外兩個小公司自己辦活動過有些鄉民就幫他們腦捕和美國總公司合作 真的笑翻台灣代理商頂多幫他擋下來,但不表示"球團和華納溝通過"溝通 和這篇原PO表述的目的就是不一樣如果國外有個鞋店賣Lanew專櫃,當地人和鞋店溝通就能用Lanew的智產權做新的商業行為嗎?
作者: monkidre (monkid) 2018-05-31 14:52:00
問題點就沒有商業行為啊!請問這個海報多少錢?或是用這個圖去做了什麼商品?買了多少錢?今天就是翻玩一個海報的視覺意象,不管是華納分多少間,那都是華納內部的事情,就算他今天在台灣沒有團隊,每檔電影都另起一專案來做,也一樣。你真當LM是全世界唯一想找華納作企劃?你真當華納不知道什麼叫作海報翻玩?最後,LM6JT一樣老話一句“你當我沒想過?”
作者:
simako (努力學日文)
2018-05-31 17:29:00推薦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