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解釋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09:42
很多人認為我水桶卡好的是那一篇一堆數字的文章
在此附上 原文
原文只有三行 違反版規A-2
不需要公告 直接處分
希望大家能理解
作者 carhow (卡好)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分享] CPBL上次陽建福被GS
時間 Sun May 27 19:35: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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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球場 球員 投手 RBI
2007/8/2 台中 劉芙豪 統一獅 陽建福 興農牛 4 滿貫全壘打
影片 https://goo.gl/GXEY1A
A-2.字數不足 (直接處分,不予以公告)
21~29字/3行文 -> 水桶15日
作者: cpcpao (.....)   2018-06-01 09:10:00
Q_Q
作者: yoiverson (南區高以翔)   2018-06-01 09:11:00
說實在這硬要補30字或3行有點無聊...
作者: pounil (IOU)   2018-06-01 09:11:00
只能怪阿福被打GS了....
作者: ampicillin (我是抗生素)   2018-06-01 09:11:00
我覺得不是肺紋
作者: oscaroec (OEC)   2018-06-01 09:11:00
法匠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6-01 09:12:00
我想問,簽名檔是否不算內文?
作者: Wakui1818 (涌井1818)   2018-06-01 09:12:00
只能說板規可能要在修一下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13:00
簽名檔不算內文 版規有清楚表示可詳閱 A-2 統計方法那一段
作者: shifa (西法)   2018-06-01 09:14:00
這個判例有點好笑 XDDDD 阿福「上次」被滿貫砲咩,字數自然不會多,所以要在下面寫文章了 XD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14:00
情理法,法擺在最後一位,大家都很清楚卡好不會鬧板並熱心提供資料,以後如果有這種情況是否去信卡好提醒補字就好?
作者: NeilChen975 (NeilChen975)   2018-06-01 09:15:00
不然只能請卡好下次加個心得什麼的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15:00
那以後貼數據文是不是要再寫心得300字?
作者: stonys (蝶戀影)   2018-06-01 09:15:00
我覺得板主依板規執行也不算錯啦,只是可以考慮是否要增加一個數據條款不受字數限制,畢竟有的數據分享硬要湊字數也怪怪的
作者: yy222499   2018-06-01 09:15:00
可以確定這幾天釣卡好這個分類的文底下的留言會蠻精彩的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15:00
你喜歡寫300字 我也不會阻止你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8-06-01 09:16:00
字數不足是不是考慮可以先警告一次,第二次再水桶
作者: shifa (西法)   2018-06-01 09:16:00
要閃過字數限制就是要用「中職被滿貫砲全記錄」,所以要改命題。不過我覺得板主桶也沒錯啦,現行板規就是有這問題(搔頭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8-06-01 09:16:00
無聊 規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一個熱心提供數據硬要桶 腦袋有這麼僵化嗎 你這樣跟那些恐龍法官有什麼兩樣 真的為桶而桶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17:00
板主執法並沒錯,但真的要視情況處置,否則淪為法匠,板友
作者: goury   2018-06-01 09:17:00
就算這被噓法匠,代表是可以討論(例如更加完善板規),但如果被人誤認數字不算文字而水桶,那根本是笑話,ptt之恥了
作者: ihcc (未来の敵は無関心)   2018-06-01 09:17:00
笑死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17:00
樓上 根本不用那麼麻煩 補個三四個字的心得 在第四行
作者: proplus (P+)   2018-06-01 09:17:00
好棒棒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18:00
減輕刑期或如何都好,不然這期間如果有需要數據資料的話,不能即時提供會減少很多討論熱度。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18-06-01 09:18:00
我是覺得規定就在那,版主不執行算誰的?該修版規了
作者: campdkny   2018-06-01 09:18:00
換個角度,版主也可以幫卡好解釋不用水桶的原因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8-06-01 09:18:00
這種也算是有趣的小回憶,而且還有附上影片連結也不是故意要鬧,直接就水桶其實可以再討論看看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19:00
我要怎麼解釋不水桶卡好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8-06-01 09:19:00
版主a一下卡好ID是不是之前有在鬧就知道了啊 提供數據也要湊到字 真的淪為法匠 腦袋靈光一點好嗎 加油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19:00
與其說甚麼因為板規所以必須執行的 那以後推文在鬧的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20:00
請一個也不要放過喔
作者: paganjie (培根)   2018-06-01 09:20:00
呵呵
作者: mutta (mutter)   2018-06-01 09:20:00
思維是活的 這樣每條罪都可以解釋成無罪吧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20:00
思維是活的 如果有人檢舉 我要不要處理 不處理上訴上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20:00
如果真要依法而行,那我提出修改板規的建議,板主請參考。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21:00
炸裂底下也是有人提醒要補字的阿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21:00
去 我怎麼解釋 因為有名氣 所以不需要水桶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21:00
字數未滿的數據文經檢視確認非鬧板者免受板規規範,如何?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6-01 09:21:00
單純提問,如果簽名檔不計為內文字數,那簽名檔內容的管轄是否適用規範內文的條款?
作者: kinghung88 (kinghung88)   2018-06-01 09:21:00
規定是死的,人的腦袋是活的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6-01 09:22:00
數據文下面大概也沒人想到提醒卡好要補字吧@@
作者: ihcc (未来の敵は無関心)   2018-06-01 09:22:00
原來是看名氣喔 呵呵
作者: ekong (飛過來又飛過去)   2018-06-01 09:22:00
說情理法的大概是電影看太多了 是法理情才對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22:00
又歪成有名氣了?現在是在說卡好明擺著不是來的帳號阿不是來亂的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22:00
barbarrossa 版規最下面 備註四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23:00
炸裂文大家也是先搶 底下也會有提醒要補字
作者: proplus (P+)   2018-06-01 09:23:00
要求特赦修版規
作者: r3479zx873 (Yimg)   2018-06-01 09:23:00
一堆人真的看名氣欸 那以後熊酸n99ㄧ發文要不要馬上砍?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23:00
什麼叫做不是來亂的 此例一開 只是分享炸裂文 也不是來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6-01 09:23:00
版主也可以數據文下面提醒一下,這不是廢文,比直接桶好吧
作者: worshipA (我有兩個暱稱格) (你有嗎)   2018-06-01 09:24:00
支持跟中國一樣實施社會信用制度 超過一定額度就可以只
作者: lobaseballve (嘎啦哇)   2018-06-01 09:24:00
一般人po一樣的內容就不會被護航了對吧? 要檢討的是板規不是板主,板規這種設定也只是要防範大多數的廢文,如果不用字數以自由心證又衍生出一堆問題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25:00
嗯,真的不修板規的話,是否可以推文提醒,經板主提醒後若干時間未補正或補齊,以板規處置?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8-06-01 09:26:00
那就修版規吧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27:00
修版規 到底要修什麼 年度風雲人物免死金牌?
作者: goury   2018-06-01 09:27:00
任何人都不能說不受板規規範,而是完善規範,例如有價值之未滿字數數據文(執法者認定),經執法者提醒後補足,不處罰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28:00
好的,感謝板主參酌意見。畢竟卡好是熱心的數據提供者,若
作者: goury   2018-06-01 09:28:00
板主都能推文吵架了,推文提醒一下,應該不難?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29:00
是不小心犯板規,提醒一下讓大家都能獲得即時資訊,我想這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29:00
我跟你講 S起來之後沒改 刪掉水桶 還是會被罵就是了XD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30:00
Isveia 這沒有問題 炸裂文一般我也都是這樣做的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8-06-01 09:30:00
如果S沒改被桶,那就沒話說了,畢竟已經盡到告知責任了XD
作者: goury   2018-06-01 09:30:00
為什麼當這麼大板的板主,可以這麼在意被罵啦.....
作者: ihcc (未来の敵は無関心)   2018-06-01 09:30:00
玻璃心吧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8-06-01 09:31:00
也不用講得那麼酸吧,還年度風雲人物咧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31:00
不在意被罵啊 只是明確跟你說很多人不在意版規 只按照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8-06-01 09:31:00
如果被質疑但裝死不在意我看又是另一種說法了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6-01 09:31:00
版主,公開論壇大家不同意見一定有,別怕被噓而退縮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32:00
自己心中想的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8-06-01 09:32:00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8-06-01 09:32:00
那篇有沒有先S後桶 有的話我想沒甚麼問題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32:00
沒人說不在意板規阿 討論的是明明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作者: goury   2018-06-01 09:33:00
討論區不就這樣?你以為人民批評政府,都要先研讀法律嗎?
作者: hhheeennnrrr (zz)   2018-06-01 09:33:00
Xddddd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33:00
goury 我知道啦 只是有時候都會覺得有點莫名而已~
作者: Uncontinue (骯康梯紐)   2018-06-01 09:33:00
不懂想罵就罵 被打臉也是很正常的
作者: zxcc79   2018-06-01 09:35:00
陳偉殷先發文可以置底嗎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36:00
done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8-06-01 09:36:00
按規矩做事很正常阿 不按板規 更好處理的方式
作者: zxcc79   2018-06-01 09:37:00
3Q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8-06-01 09:37:00
那不就是違反板規嗎 真這樣 只是挖洞給自己跳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38:00
感謝你能了解~~~
作者: jessbianrad   2018-06-01 09:38:00
喔xd 所以以後先S起來提醒也算是違反版規挖洞跳囉xd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39:00
版規本來就有五分鐘的修改權 這不算什麼挖洞吧
作者: reincar237 (ntuibBrainLin)   2018-06-01 09:41:00
根本制度殺人啊~
作者: zxc123519 (Eason)   2018-06-01 09:43:00
那之後哪天球員異動只有一人 po一行文也沒關係啦
作者: jiss555 (jisssssss)   2018-06-01 09:44:00
笑死 他有名就能沒事喔?
作者: bahamutuh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8-06-01 09:44:00
看看外國法官撤銷退休軍人罰單的實例 結果被推爆
作者: WeAntiTVBS   2018-06-01 09:44:00
而且這基本上一定有人檢舉..有人檢舉不能不辦
作者: zxc123519 (Eason)   2018-06-01 09:44:00
板規訂好就是要遵守 一直開特例不是自找麻煩嗎
作者: WeAntiTVBS   2018-06-01 09:45:00
五分鐘修改權是執法上自由心證 可以直接砍本來就是自由心證 給你時間改 而且卡好也不是初犯重點 不是初犯
作者: Dolphtw (是阿泰)   2018-06-01 09:45:00
三十字都湊不到還是別發了
作者: Yunanadayo (ゆなな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06-01 09:46:00
版主最大 大家閉嘴!
作者: WeAntiTVBS   2018-06-01 09:46:00
三十字還是這樣 不如提高成六十字 而且要六行以上部分版面已經有這樣的規定了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47:00
(嘆氣) 這就是我所謂解釋了沒用的情況
作者: WeAntiTVBS   2018-06-01 09:48:00
部分文章可以不用給五分鐘修改了因為沒用阿
作者: nonick (╮(╯_╰)╭)   2018-06-01 09:48:00
一堆廢文 酸文不處理 處理一直提供數據的卡好 您真盡責阿
作者: WeAntiTVBS   2018-06-01 09:49:00
上面的公告不就掃掉一堆爪寶了嗎,這叫沒處理喔?
作者: loveinmars (章魚哥的陰謀)   2018-06-01 09:49:00
覺得板主沒有問題。
作者: WeAntiTVBS   2018-06-01 09:50:00
無誤,而且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桶,可能要視同累犯論
作者: medoom (死ぬ気の炎)   2018-06-01 09:54:00
板主執行OK,但是數據方面的文,其實可以先提醒再執行畢竟不是廢文或鬧版文
作者: koloto (速水透)   2018-06-01 09:56:00
所以版主希望卡好為了湊字,在下面打一堆廢話?卡好提供的數據跟資料是有目共睹 這樣都無法分辨嗎?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09:58:00
打一堆廢話!? 最多也只要打30個字 或者補到四行
作者: chen44 ( ( ′-`)y-~ )   2018-06-01 09:58:00
這處理沒有問題啊 不知道噓的是在想什麼
作者: koloto (速水透)   2018-06-01 09:58:00
如果提醒一下卡好,我相信卡好大會再多找數據來編排文章
作者: Yunanadayo (ゆなな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06-01 10:00:00
字數夠四行可以 三行不可以 笑笑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10:00:00
笑笑
作者: koloto (速水透)   2018-06-01 10:01:00
一直斟酌再幾行幾行,也難怪你先入為主觀念這麼重~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10:02:00
所以內容豐富就可以不看 其他板規嗎
作者: koloto (速水透)   2018-06-01 10:02:00
只是想表達,私信提醒一下卡好很難嗎,一定要桶這麼激烈?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6-01 10:03:00
就如果上面推文所說 我可以S起來 當作提醒
作者: koloto (速水透)   2018-06-01 10:06:00
如果是廢文不足違反版規桶合情合理,數據分析的文章只是少幾個字或是少一行 提醒發文再補一下對版也是好事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8-06-01 10:10:00
法匠+1 難怪台灣恐龍法官一堆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8-06-01 10:10:00
某些人徹底突顯出人治高於法治思維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本來就不應該因人設事最好笑的是不看版規 說什麼不公告是怕被罵
作者: jesse090828 (ELVIS)   2018-06-01 10:15:00
華腦就是一堆人治啊 難怪都想走後門 規定就是規定
作者: onlykevinpan (小潘)   2018-06-01 10:15:00
規則訂了就要照著走,覺得規則有問題就去討論要不要規則訂了就要照著走,覺得規則有問題就去討論要不要修改問題,板主做法沒有問題
作者: CyrilHuang (來一客)   2018-06-01 10:16:00
一堆廢文爛文不弄 弄這種 吃飽太撐 人家來鬧的嘛?
作者: jesse090828 (ELVIS)   2018-06-01 10:16:00
那你就定板規不能PO廢文阿 可惜你不是板主
作者: surahinagiku (奇路亞)   2018-06-01 10:22:00
版主沒錯 但顯然提醒一下不太過分
作者: 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   2018-06-01 10:23:00
這文比一堆長篇的廢文有意義多了好嗎
作者: extrachaos (extrachaos)   2018-06-01 10:23:00
都是阿福害的(欸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6-01 10:24:00
st,你是這裡的執法者,把原因交代完後其他的可以不用戰的;跟法官不語的精神是一致的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18-06-01 10:26:00
認同版主處理提醒做法 這樣是否以後任何人都需要版主"寄信"提醒還是只有名人需要特別服務?
作者: ibahan (sarah)   2018-06-01 10:27:00
目前就是板規是死的,人也是死的?
作者: campdkny   2018-06-01 10:34:00
不用扯任何人,不用扯名人,就是今天是路人甲貼那樣的數據因此被桶了,如果文章是對版面有幫助的,我覺得可以有其它更適合的做法吧...而不是就讓那篇文章就那樣不見了...
作者: Dolphtw (是阿泰)   2018-06-01 10:36:00
好比說遵守板規 不要什麼事情都想用喬的
作者: aa1477888 (Mika)   2018-06-01 10:39:00
我要提醒板主啦 PTT是個表面法治實際人治的地方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8-06-01 10:46:00
笑死 , 違規就違規 , 幫一個違規的ID講一堆話幹嘛?
作者: RealWill (咕)   2018-06-01 10:49:00
今天如果不是卡好,你會發現有人貼數據文結果違規被水桶而跳出來講話?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6-01 10:50:00
任何法律或規定皆有其設立的道理、原由、目的功用和歷史脈絡;規範的適用本來就要考慮這些。當然如果某些判決與期待有落差的,討論甚至再修訂本來就正常吧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8-06-01 10:51:00
會,不是卡好貼而被桶也是會有人出來聲援
作者: THKLuga (流河濤)   2018-06-01 10:52:00
桶都桶了,能怎樣?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18-06-01 10:52:00
訂了一堆鳥規定針對廢文 結果桶了不是廢文的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18-06-01 10:53:00
難怪台灣人喜歡鑽漏洞不守法耍特權,今天真的受教了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18-06-01 10:53:00
這樣還有人扯什麼遵守板規 快笑死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8-06-01 10:54:00
知道這條規定不完善了吧
作者: THKLuga (流河濤)   2018-06-01 10:55:00
就立的法廢讓人有漏洞鑽,執法的只能盲從法條,很正常啊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8-06-01 10:55:00
雙重標準的人更讓人做嘔 , 沒骨氣的傢伙
作者: evaras (牛排)   2018-06-01 10:59:00
那些說著如果是其他人同樣狀況被桶也會聲援的人 呵呵...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06-01 10:59:00
我覺得還好 不用改 加一行幾個字心得不難吧這條改了到時候問題又更多 每個人都來爭自己是特例
作者: RealWill (咕)   2018-06-01 11:00:00
主審好球帶太小,所以球迷要求要放大主場球好球帶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06-01 11:00:00
有人說文章對板上是有幫助的,每個發廢文的也都說自己文章是在認真討論是很有幫助啊注意字數明明很簡單 這條改了 問題更多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6-01 11:04:00
這條改了問題是什麼?
作者: pilian (愛德華楊)   2018-06-01 11:05:00
覺得版主ok,不然就特赦卡好好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8-06-01 11:06:00
我以為好球帶大小雖然會影響投打對決的表現,但只要對雙方一致就可以,沒想到這裡比較喜薵變形蟲好球帶,希望對主場球隊比較優惠一些。
作者: jesse090828 (ELVIS)   2018-06-01 11:06:00
現實也很多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那他們違規就不用罰嗎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06-01 11:10:00
改了問題就是,你要開始定義什麼是有幫助,到底哪種文該符合字數哪種文不需要那以後乾脆每篇都鄉民投票該不該桶好了沒想到本板喜歡變形蟲+1 我喜歡的投手每球都好球啦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8-06-01 11:15:00
某些推文的人就是現實中警察眼中的頭痛人物 , 應該先預防性羈押
作者: barbarrossa (鄂圖曼海軍大元帥)   2018-06-01 11:19:00
我贊同不應有規則適用之變形,但罰則與規則的內容也是該討論的。如果法規立了就只有遵守而沒討論,那也不對啊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18-06-01 11:22:00
就跟好學生上課可以睡覺一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OK
作者: tang639 (tangjm)   2018-06-01 11:29:00
照規定該桶就桶幹嘛還在開一篇來解釋?我第一次被桶也是這條...不需要因人而異規定就是規定
作者: stu60001 (ㄤ)   2018-06-01 11:40:00
遠遠超過三十個字元啊
作者: tang639 (tangjm)   2018-06-01 11:49:00
作者: cena0605 (姜西拿)   2018-06-01 11:51:00
這不需要解釋吧 還是因為他與眾不同?
作者: kai0825 (kai)   2018-06-01 12:05:00
典型的版主優越感作祟
作者: ivoryfeather (瞳)   2018-06-01 12:13:00
推板主處理 本來就不該開特例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8-06-01 12:22:00
看推文就知道理盲濫情的台灣人還是一堆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8-06-01 12:34:00
標準浮動自由心證 上次有篇嚴重沒棒球點的個板文你幫他刪文縱放沒桶 這個倒捅的冠冕堂皇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8-06-01 12:35:00
還說卡好機器人 我看版主給機器人當就夠了
作者: MATSUICHIRO (松井一朗)   2018-06-01 12:46:00
所以發這篇文還覺得這條文沒問題不考慮增修嗎? 一堆文組訂各種漏洞不合邏輯的規範然後整天嗆人法盲 真蚌
作者: JoeGibsonJr (喬・吉普森・二世)   2018-06-01 12:56:00
不知變通 可憐
作者: bdgnrd0103 (bread)   2018-06-01 12:57:00
版主沒錯 但規定可以修改 像是數據文不適用A-2之類的
作者: JoeGibsonJr (喬・吉普森・二世)   2018-06-01 12:57:00
跟C洽某sheep一樣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8-06-01 12:57:00
自己沒注意版規幹嘛要修版規 , 哩卡咖拜託勒腦袋記得帶上啊!!
作者: jacktsai1243 (金)   2018-06-01 12:57:00
支持版主,依規定行事
作者: chaobii (軟糖)   2018-06-01 13:03:00
有問題的是那些雙重標準的人的腦袋 , 不要像個死小孩一樣躺在地上耍賴好嗎?
作者: ChenXY (不差不歪 一插就歪)   2018-06-01 13:06:00
滿多沒棒球點的廢文都不抓 選擇性執行職權才是雙重標準吧今天若板主本來就板上治理得一致大家就算了 重點是並沒有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8-06-01 13:09:00
https://goo.gl/Zp7jkW 依法行政這篇會僅幫刪沒桶?別告訴我這文有意義 作者編的好聽卻常對球員言語暴力
作者: tom80114 (Mow)   2018-06-01 13:12:00
就是你
作者: nanaceking (............)   2018-06-01 13:23:00
你如果廢文有嚴格執法再來說,該水桶的不水桶
作者: yachkotw (pip)   2018-06-01 13:24:00
就噓板主,這種先給予警告即可,卻直接水桶小心之後有鄉民號召故意集體發三行文鬧你
作者: bdgnrd0103 (bread)   2018-06-01 13:28:00
好啦 就依規定行事就好 講那麼多 版規有漏洞就討論啊不需要加入人們的主觀意識 那麼喜歡人治社會就去住北韓啊 保證不用法律 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8-06-01 13:29:00
板主辛苦了,不好當阿
作者: youngluke (luke)   2018-06-01 13:31:00
一堆看到名人眼睛轉彎的 呵呵
作者: yachkotw (pip)   2018-06-01 13:32:00
問題是阿福上次被打GS就一次,那要怎麼辦?刻意加廢文?但刻意加廢文也可以解釋成違反板規然後水桶啊其實板規中加個「板主得視內文決定水桶與否」就好了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8-06-01 13:37:00
文組思維 受不了
作者: bdgnrd0103 (bread)   2018-06-01 13:39:00
我理組
作者: godkillwe (godkillwe)   2018-06-01 13:49:00
按法處理很好,但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卡好大這篇頗冤
作者: wilson200106 (種子種子)   2018-06-01 13:56:00
法是死的,版主依法處理,你們覺得不合理去改法啊結果怪執法人不對,奇怪執法人按照大家有共識的規定執行法律還要被罵,機器推文不用守板規??
作者: joey89116 (寶寶王)   2018-06-01 14:07:00
無聊 爛版規爛版主
作者: Qiaodi (要脫胎換骨了)   2018-06-01 14:08:00
幫版主!一堆鄉民看到是卡好大被桶就因人設事,頗呵!跟立院有87%像,因為是卡好大所以搬一堆理由出來想幫忙解套,就是一句話,噁心!我相信卡好大不是故意的,可是板規就
作者: GhostShadow ( )   2018-06-01 14:08:00
推版主 沒想到竟然這麼多人治思維推文...
作者: joey89116 (寶寶王)   2018-06-01 14:10:00
四行廢文>三行u文
作者: royhong (藍天愛大海)   2018-06-01 14:20:00
只能說板主依法處理在理,但怎麼處理這就是智慧所在。但我們從國家為什麼要立法來看這件事,立法的本身在於嚇阻罪案的發生,懲罰民眾並非立法本意,所以犯案情節屬於輕責罪案,在各國的法官都擁有裁量權,而法官如何裁量乃視犯案人是否有犯罪意圖與是否有反省。就那台灣來說,如果那些拘役60天、有期徒刑幾個月的全部抓進去關,台灣得蓋幾個監獄才夠住呢?我是認為把板主看做一個初上任的裁判法官,卡好大當做一個不知道自己犯罪但確實觸法的罪犯。法官判了卡先生因為罪罰入獄6個月不得緩刑,卡好當然覺得願望。但是如果是另一個法官得出來的判例會是社會服務或是緩起訴處分。不能說法官不對,但是可能大多數人會認為這個判監的法官矯枉過正不懂變通的酷吏。內容比較長原本想直接回復,但是與棒球無關怕會被桶,就用推文說說自己想法。
作者: godkillwe (godkillwe)   2018-06-01 14:35:00
roy大說得蠻好的,板主依法有據,但如果今天是因廢文而被桶,我相信現在被酸的是卡好大,但卡好大分享的是數據跟紀錄,也算讓我們這些版民受益,於情覺得過於嚴苛
作者: bdgnrd0103 (bread)   2018-06-01 14:46:00
同意roy 所以保留上訴權也很重要
作者: royhong (藍天愛大海)   2018-06-01 14:48:00
進一步來說,這件事如果單純拿台灣來說,可能有人會覺得官官相互或官商勾結。但這件事情確實是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有可作準的。一名對社會、國家做出卓越貢獻的人士,有時難免會遇到一些不知情的情況觸法或是非故意觸法而遭到起訴的例子。當然這需要視案情是否嚴重。如果可以很肯定那位卓越貢獻人士乃在不知情情況下觸法,通常都是予以輕判或是豁免。而卡好對於棒球板沒有人會不同意他是做出卓越貢獻的人士,也沒有人會覺得他是故意犯罪,再者這個問題確實屬於輕責。實在不明白板主非要把卡好大送進水桶。
作者: kirbygodcpr (喬伊恩得二世)   2018-06-01 14:58:00
說有五分鐘的修改時間 那又改今日/炸裂文的發文規定是怎樣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8-06-01 14:58:00
作者: chin5214 (我是軟茄)   2018-06-01 15:21:00
字數規定一定管不到廢文啦
作者: GreenSmart (噓噓小童)   2018-06-01 15:23:00
合理
作者: Morning5566 (早晨五五六六)   2018-06-01 17:54:00
為特殊人開特例,世界就會逐步崩潰啦,支持依法處理
作者: CCptt (CC P TT)   2018-06-01 18:17:00
這內容用推文就可以了...
作者: RealWill (咕)   2018-06-01 18:26:00
用現實法律來比喻的話,法官輕判也是職權上允許的,你要板主視情況輕判卡好,先確定你願意接受板主擴權增加自由心證程度再來談。
作者: ji31g42go61 (誰是我)   2018-06-02 00:09:00
一個疑問與一個印象,請問是不是有的有提醒有的沒有?其次我記得當初我對板規有提過類似疑問,不知還在否?我記得我是有提過應該要避免這類有貢獻的東西受罰。
作者: ty07h (.....)   2018-06-02 08:49:00
這法規有討論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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