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LM 動紫趴記者會重點

作者: suzhou (☂☁☁☁☂)   2018-06-02 15:06:38
※ 引述《kobe089 (wei)》之銘言:
: 1. 不是抄襲,是翻玩手法,Lamigo又沒有出同類型電影影響到華納公司,鄭重駁斥抄襲
: 之說。
好萊塢電影為甚麼能成為全世界唯一可稱為電影產業化的關鍵原因
就是後產品的開發(亦稱衍生品開發) 當然,還有版權風險投資...等
讓一部電影在票房回收可以降到50%以下,
靠後產品開發來將投資電影不會像是純賭博概念
剛好以前我的phd論文有很大篇幅在寫這個
後產品開發,包括
玩具、音像產品、圖文產品、電玩、紀念品、郵票、服飾、生活品、海報、主題公園..等
最後變成一個以電影為版權的太陽系概念
一部電影的票房回收期約在2年做帳務回收,
但後產品可以衍生達到10年甚至30年的回收,共同投資人也能確保其長期回收利益。
甚至目前好萊塢已經變成跨公司的共同投資模式,
可能A公司做電影主創,B公司則是投資電影但取得音樂版權的主創,C則拿電視版權..等
有別於40~70年代好萊塢的壟斷模式的資金營運。
目前全球最大電影市場的中國大陸,其實很努力想學好萊塢,
但目前看似還停留在民族電影+舊時代壟斷惡性競爭的思維
這或許需要我們國人也重新去思考,21世紀,體育產業並不能架空於整個文化產業之外
尤其職業運動是一個娛樂的載體之一,
不是你有沒有跳去做同類型電影就不會影響電影公司的問題
不然幹嘛大家這幾年這麼瘋迷"IP"呢? 為什麼一個"IP"可以跨到不同領域開發成商品呢?
雖然我們都不是兩造當事人,
不過純粹以一個對於期望產業更規範化,更茁壯的角度,或許還是要更有遠見的思維
作者: j91526frank (~。北。~)   2018-06-02 15:08:00
幹嘛非那麼清楚 你是不是想傷害棒球
作者: onlyGemini (究極雙子)   2018-06-02 15:08:00
再次說明,是翻玩!
作者: worshipA (我有兩個暱稱格) (你有嗎)   2018-06-02 15:08:00
台灣普遍觀念就是把智財當屎阿 連ALT都可以紅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8-06-02 15:09:00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06-02 15:10:00
再追殺下去 太子真的賣球隊了
作者: slainshadow (絲魅舞風)   2018-06-02 15:10:00
歡迎收看 桃猿玩很大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8-06-02 15:10:00
你是不是要傷害中職
作者: SamDalembert (FA)   2018-06-02 15:11:00
想太遠了 很多人只是要有個理由爽罵而已~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8-06-02 15:12:00
ALT感覺就是一個詹酸開的粉專版吧
作者: a00wax (........)   2018-06-02 15:13:00
再講一次是翻玩,請酸民不要傷害對棒球有貢獻的人
作者: suansuan5566 (酸56)   2018-06-02 15:14:00
進場支持一波!!
作者: oscaroec (OEC)   2018-06-02 15:14:00
做錯事還管人家是不是跟風罵喔
作者: A333 (展翅)   2018-06-02 15:20:00
能不能問一下翻玩和抄襲侵權的分界到底在哪?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6-02 15:22:00
分界很清楚,LM是翻玩,其它人是侵權,完
作者: rongben (假賽咖緊 超爽)   2018-06-02 15:22:00
別再追殺了,等等建議自己賣球隊怎麼辦
作者: A333 (展翅)   2018-06-02 15:23:00
嗯…我是認真問的,看了半天有點難懂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8-06-02 15:26:00
https://youtu.be/-GKkKnCENM8,不過那條線很模糊
作者: worshipA (我有兩個暱稱格) (你有嗎)   2018-06-02 15:27:00
其實法律上根本沒有翻玩等等的名詞 那只是商人自創的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8-06-02 15:28:00
把逗號拿到直接連,算講得很清楚
作者: worshipA (我有兩個暱稱格) (你有嗎)   2018-06-02 15:28:00
詳細判斷可以參考這篇文章https://tinyurl.com/y7cb3gb7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8-06-02 15:29:00
有些法律人的論點就是認為“翻玩”是在鑽漏洞的講法,本身概念就有爭議了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8-06-02 15:30:00
法律不就是鑽漏洞嗎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6-02 15:34:00
翻玩大概是parody那種行為 有合理使用的空間合理使用雖然有規範原則 個案還是要看情況 不然超越
作者: suzhou (☂☁☁☁☂)   2018-06-02 15:35:00
牆國也常常在鑽版權漏洞,但現實這都是在傷害產業成長的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6-02 15:35:00
合理使用的範圍 還是侵權
作者: suzhou (☂☁☁☁☂)   2018-06-02 15:36:00
版權是否侵權,這都已經到最低底限議題。
作者: onlyGemini (究極雙子)   2018-06-02 15:36:00
傷害產業成長...可百大不是領頭羊嗎?
作者: suzhou (☂☁☁☁☂)   2018-06-02 15:37:00
但這種風氣原則都是在傷害產業走向正規軍發展的豬隊友領頭羊??小米中興也是領頭羊,最後還不是只能關起來爽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8-06-02 15:39:00
如果這樣做沒事還被鼓勵,那受規矩買授權的是被當傻子嗎?守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8-06-02 15:40:00
StayReal:「翻玩」並沒有仿冒的問題,是屬於合法的改編商人都這樣搞的
作者: A333 (展翅)   2018-06-02 16:14:00
看完p大給的囧星人連結我反而更疑惑了,以一級玩家的高票房不可能期待球迷沒發現吧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8-06-02 16:20:00
對,所以這點我持保留態度,單純很不爽PWC話唬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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