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xxl (bool)
2018-07-11 11:51:13說白了這個制度本來就是特例啊,
原本旅外回來,就是參加選秀即可.
既然是特例,就是看四球團覺得哪些人有特殊到需要考慮這樣作.
這邊的特殊主要可能是商業操作的價值跟名氣的考量.
再者,其實特例這種東西應該是愈少愈好.
不用糾結於誰比誰優秀, 因為不再增加新的名字其實是一件好事.
等於讓這個特例制度自然慢慢消失.
作者:
DPP48 (DPP48)
2018-07-11 12:03:00其實可以分旅外明星(入選大聯盟明星賽,讓三輪),旅外優秀(大聯盟常駐有實績,讓兩輪),旅外4A(讓一輪)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8-07-11 12:07:00直接給廢了就好
作者: gordon27 (藍星人1號) 2018-07-11 12:12:00
廢除或者二選一 選秀或讓三輪 不用分級
作者:
raypaul (小太陽^.^)
2018-07-11 12:19:00正解
作者:
joey0207 (zuchen)
2018-07-11 12:25:00台灣不流行選秀權交易阿 不然當年統一去交易狀元籤就好不過讓三輪相當於讓其他三隊都爽
作者:
arext (月伴琴)
2018-07-11 12:37:00不用分了 就讓老闆去追自己想得到的球星 自然整個聯盟薪資就會拉高 即便沒追到的 也會好好培養自己的球員成為明星就像大谷在加盟前就創造了不少話題 也不一定會選擇出價最高的球隊
作者: Isiah 2018-07-11 12:40:00
哪國的棒球在流行選秀權交易的? MLB也只有補償選秀權能交易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8-07-11 13:12:00根本不需要選秀權交易,一般的球員交易就好。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8-07-11 14:28:00推這篇一樓的方式會出問題因為某球員有實績、常駐,但返台時可能太老或狀態不佳,這時用制度讓幾輪,反而會讓球團、球員都很尷尬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8-07-11 16:48:00讓三輪只是條文上的文字,實際上只少選2、3輪。採分類制只是增加複雜度,陳金鋒雖然MLB成績不佳,但他的人氣度遠高於李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