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00199bcd (è½è‘‰~å°æ¥“~*)
2018-08-07 19:31:30一堆法盲
什麼是認罪協商也不懂
認罪協商
就是我用認罪換取程序利益
實體上我有沒有做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的程序上利益大於真實的發現
因為刑事訴訟的過程
是一個冗長,麻煩的
很多時候是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的衡平
所以你可以說他有罪嗎??
他沒有經過,法院嚴格的證據調查程序證明他性侵幼女
還有,美國有一大堆案件是這樣搓掉的
那美國檢察官根本是搓湯圓高手,真實犯罪呢
好像美國檢察官根本也不是很在意
因為美國檢察官,罪、刑全部可以搓掉,稱作認罪協商
很多時候
是否要花那麼多心力去取的一個無罪判決
每一個人衡量不同,如果可以簡單解決,為何不可?
很多人只是想酸米糕跟法盲!
作者:
yuta02 (火車上面有鱷魚~)
2018-08-07 19:32:00米糕!米糕!劉玠廷!劉玠廷!賺錢!賺錢!酸民閉嘴!酸民閉嘴!
作者:
Rex3661 (摁摁)
2018-08-07 19:33:00好了喇吱吱~~
作者:
murray (無)
2018-08-07 19:33:00原來全大聯盟都是法盲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33:00那表示他不想爭取無罪阿
作者:
bibyy (比比)
2018-08-07 19:33:00米糕法律屌打大聯盟
作者:
allkobe (湖人邁向ㄗㄍㄐ)
2018-08-07 19:33:00可是國外文章怎麼都說他犯罪是事實?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8-08-07 19:33:00哈哈法盲哈哈
一個鄉民屌打mlb 30隊的行政 我覺得他們應該高薪聘你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8-08-07 19:34:00很好 完美表露出台灣法綠人的思想
作者: jjam 2018-08-07 19:34:00
讚 太子信仰
作者:
clavi (CLLL)
2018-08-07 19:34:00洗起來喔
作者: migoyo 2018-08-07 19:34:00
大家快來看看吱寶互航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34:00我以為孫安佐案會提升大家對美國法律的認識耶
我沒做錯事,我不想常跑法院,所以我認罪 好像怪怪的
吱寶果然也是沒有極限呢 每個都是美國法律專家呢~~~~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8-08-07 19:35:00很好 明天到MLB法務部門上班喔
作者:
raypaul (小太陽^.^)
2018-08-07 19:36:00來囉來囉!不擇手段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8-08-07 19:36:00讚 給你一個推 雖千萬人吾往矣 吱吱恥力強暴了
作者:
olye (æ爺)
2018-08-07 19:36:00原來你比大聯盟30支球隊調查的還清楚呢
作者:
STILLKFC (STILLKFC)
2018-08-07 19:36:00好啦就你最懂
作者:
bmwjimmy (在發p幣了)
2018-08-07 19:37:00恥力無限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8-08-07 19:37:00所以cpbl才會大談我最道德啊 不是嗎? 不然要怎麼一直復活?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8-08-07 19:38:00這篇真醜陋。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8-08-07 19:38:00
沒罪會因為為想不打官司就認罪喔 還是性侵幼童這種大事耶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8-07 19:38:00用認罪換取協商,那是什麼? 還是認罪
作者:
Puye (PUYE)
2018-08-07 19:38:00沒錯 30支MLB球隊 都不能理解 只有偉大的LM夠寬容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8-08-07 19:39:00大聯盟法律水準太低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08-07 19:40:00哪有這麼爽的 認罪協商換低刑罰,過了之後又喊你沒做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2018-08-07 19:40:00台灣一堆更生人都能當廟公丶開店丶主持節目丶選立委議員了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18-08-07 19:40:00對啦,大聯盟都是法盲拉你最棒棒了
理盲,沒做的事會因為司法程序冗長放棄正義去認罪協商?回你吱版護航討拍,別在這秀下限可以嗎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08-07 19:41:00就算有人是沒做認罪,也不代表這位也是,帶這種風向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8-08-07 19:41:00有沒有LM法律專家認為認罪協商可以當無罪證明的八卦?
作者: bigl323 2018-08-07 19:42:00
你太看得起鄉民了…
作者:
WeGoStyle (哥是薇閣style)
2018-08-07 19:42:00就你眼光獨到,知道他冤枉的,包大人4ni?
作者: bigl323 2018-08-07 19:44:00
好像是這樣…the good wife都這樣演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08-07 19:44:00其實這位就是解套了,才出來喊他沒做,反正說謊又不會怎樣
一堆說姪女怎麼會誣賴的 以前看探索頻道做過一個案例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8-08-07 19:46:00
認罪協商換低刑罰,過了之後又喊沒做 超爽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46:00所以你懂美國法律??????????????
一對姊妹不知哪裡不對勁誣告自己爸爸性侵 結果辦案的人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18-08-07 19:47:00大聯盟法律部門沒有請你去太可惜了啦xd
KasmirLo快用這案例去幫所有性侵女童犯除罪化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47:00現在才知道要打冤案 那為何下午不打
KasmirLo快用這案例去幫所有性侵女童犯除罪化 精闢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48:00誰知道15歲加害人有沒有說謊呢 同理可證
作者:
murray (無)
2018-08-07 19:48:00全世界球界只有我們太子相信他,太感人了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18-08-07 19:48:00太子真的是聖人
作者:
tavern (zzzzzzz)
2018-08-07 19:48:00你當30隊球團都是智障嗎 人家在美國會比你LM還不了解狀況
作者: homni23 (Motogo) 2018-08-07 19:49:00
人家領先全球,親戚間故意陷害他的啦,一定是小妹妹跟哥哥要不到糖果才這樣說的,推原po精闢的分析
作者:
Puye (PUYE)
2018-08-07 19:49:00太子真的聖人 只有他肯相信悍悍 冒這麼大風險 也要給他舞台
作者:
ywc1199 (ywc)
2018-08-07 19:50:00嚴格意義下的有罪XD. 這個護航真的有夠厲害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8-08-07 19:50:00一堆酸民只是被告 都還沒起訴就急著認罪了所以八卦版才常常出現道歉文
作者: nagilaman (啥鬼一 一") 2018-08-07 19:51:00
所以認罪了還要人當你無罪喔 又不是古代還有刑求畫押的
作者:
Rex3661 (摁摁)
2018-08-07 19:52:00大聯盟法務部發來聘書!!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52:00性侵四歲姪女也要工作權
認同 但現況就是被美職30隊默契封殺 而且是今年的事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18-08-07 19:52:00鄉民只是不想要跑法律程序所以道歉,性侵認了對自己生涯有好處?是道歉就徹告,不是道歉=認罪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53:00如果真偽不明 為何美日不要他 不是伯奪工作權嗎
作者:
koudar (夜遊之瞳)
2018-08-07 19:53:00很有勇氣的護航,給推!吱吱戰力的展現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8-08-07 19:53:00噁心
補血問過法律朋友為什麼美國都要認罪協商很大的原因是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8-08-07 19:54:00
這又不是微罪 沒做幹嘛認 自己認了還怪別人講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54:00我還想說 如果不是沒有回報地址 沒有紀錄 不就等於逍遙法外
美國的律師費什麼的真的是天價,一般人根本負擔不起打
作者: yaieki (是五迷象迷ㄟ小七) 2018-08-07 19:55:00
這位四歲性侵被家屬原諒 六歲又來才告的耶 最討厭部分法律人就是這樣 所有加害人都能說是冤枉的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18-08-07 19:55:00大聯盟這麼低道德的都封殺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8-08-07 19:56:00當然你可以說 嫌疑人應該無罪堆定 但合約本來就有
作者: yaieki (是五迷象迷ㄟ小七) 2018-08-07 19:56:00
問過這樣想法的 那被害人權益怎麼辦 他們卻只會跳針 沒有加害人當然沒被害人 嚇死我了
作者: ningningkuei (桂王) 2018-08-07 19:58:00
所以"形式上"他就是犯罪啦
作者:
oberonz (Go Devils!)
2018-08-07 19:58:00噓起來
作者: yaieki (是五迷象迷ㄟ小七) 2018-08-07 19:58:00
這次事件看到好多吱迷護航說四到六歲女童還有經過轉述的家屬證言不可信 只信這個很有實力的投手話 真的對這些球迷的想法感到驚嚇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8-08-07 20:00:00如果這案明顯是冤罪,多少會有不同的聲音傳出相信他沒做的人都在台灣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8-08-07 20:01:00腦粉吱護航真難看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8-08-07 20:01:00
如果說微罪不想跑那些程序還有可能 這是重罪好嗎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8-08-07 20:03:00沒做 MLB30隊會封殺噢 笑死了
作者: TabrisKai (芭樂哥哥) 2018-08-07 20:07:00
厲害
作者:
eric2251 (EitherMore )
2018-08-07 20:10:00來補充一下好了,鄉民疑問的:為何MLB向來的低標準未適用在悍力克身上?舉美國言論自由法院的審查來看,無論是猥褻性、情色、暴力等低價值的言論,都有被認定受到憲法保護的可能,唯獨就是“兒童色情”,在美國是絕對不容,所以即使悍力克並未受經嚴格法庭上證據攻防的有罪判決,在美國媒體輿論的發酵之下,MLB各隊怎麼可能敢碰呢?
nakato81240 我只是就這點提出反例 你為什麼要上綱成我要去護航兒童性侵犯 你覺得這樣扣別人帽子很有趣嗎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2018-08-07 20:16:00從字面意義上來看就是認罪了不管是否真的有罪,實際上他"認罪"你可以說他沒做,但你無法否認他"認罪"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8-08-07 20:17:00
所以兒童色情在美國是絕對不容 他沒做幹嘛認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2018-08-07 20:19:00人生不能重來,當下他做這個決定就要有心理準備未來的情況,他不滿可以走法律途徑推翻他的認罪,我相信有可能是被誣陷
作者: voyhanxu 2018-08-07 20:21:00
沒做還認罪,你以為在台灣?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2018-08-07 20:22:00但是實際上他也沒有走法律途徑推翻
吱寶別在護航了啦 很難看勒 性侵6歲小孩還有臉護 可憐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8-07 20:22:00果然是太子養出來的球迷錯都是別隊球迷
作者: saiman0617 2018-08-07 20:23:00
就你最聰明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2018-08-07 20:23:00了解你對法律的學識在鄉民與我之上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2018-08-07 20:24:00不過似乎這個案例關鍵不在法律解釋
美國罪犯本來就最常走認罪協商這條路但基本上會被檢察官起訴 幾乎都是有罪的了
通過認罪協商 罪往往會輕一點 要拖到陪審團那就只會被重判了
作者: nagilaman (啥鬼一 一") 2018-08-07 20:25:00
不等於直接有罪 但認罪了就該把罪名扛下來這樣沒錯吧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2018-08-07 20:25:00以目前過往經驗來看,是無法聘用這樣選手
認罪協商基本上就是自己承認有罪了透過主動認罪來換取從輕量刑
作者:
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2018-08-07 20:27:00雖然可能真的沒做,但當下選擇了用這種方法結束案件,其實後續也只是相對應的果而已
作者:
window77 (window)
2018-08-07 20:28:00就算他是清白的 但全世界棒球界幾乎都認為他有罪
作者:
window77 (window)
2018-08-07 20:29:00中職用了他 全世界會用何種眼光來看中職?
作者:
window77 (window)
2018-08-07 20:30:00中職有必要為了一個外國人賠上自己的名聲嗎
作者: nagilaman (啥鬼一 一") 2018-08-07 20:33:00
知道兒童色情在美國無法容忍 沒做敢認這罪心臟也是夠大
作者:
shark64 (鯊魚Shark)
2018-08-07 20:34:00噁心吱吱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8-08-07 20:35:00
雖然你說的有道理,但我也不信沒做會認這種重罪,竊盜什麼就算了,性侵耶
原來是六歲小妹妹愈想愈不對勁 誤會他了 根本沒罪性侵是你根本沒做但怕麻煩所以會想認罪協商的東西嗎
作者: jash0328 (Mickey) 2018-08-07 20:41:00
就你最厲害啦,你有女兒的話帶她去認識悍力克啊
作者:
bibyy (比比)
2018-08-07 20:42:00性侵幼童基本上人生完蛋 結果怕麻煩所以認
作者:
eric2251 (EitherMore )
2018-08-07 20:42:00再補充一下,認罪的人被社會認為真的有犯罪是人之常情,而往往也真的在經過了法庭上證據攻防後得出確實有犯罪的結論。但不可避免的是,還是有個案中當事人雖然認罪過,也經過無數審級的法官判決有罪,但最後證實沒有有力證據能斷他罪,光是台灣就有不少案例,也就是所謂的冤獄救援。而法律人之所以對無罪推定那麼敏感,就是為了怕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只能說這是法律人的職業病吧,只為了那連百分之一都不到的冤案。
作者:
zx8967 (豆腐)
2018-08-07 21:18:00好了啦 法律之光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8-08-07 21:23:00噁心
作者: nagilaman (啥鬼一 一") 2018-08-07 21:25:00
意思是是沒證據的情況下認罪無效 應該改叫認衰協商
作者: pttboy99 2018-08-07 21:29:00
法律吱光 比大聯盟日韓職的法律顧問都厲害
協商判決也是判決,在“法律”上就是有罪,制度設計就是要讓這種狀況下不用經過嚴格證明就可以在“法律”上認定有罪
作者: teuese (精) 2018-08-07 21:30:00
4-6歲還在無罪???很凹
作者: tsao33 (tsao) 2018-08-07 21:41:00
學法律真的很厲害呢
作者: aupo (阿泡) 2018-08-07 21:43:00
打臉MLB所有球隊法律顧問的人才出現了...
補血!剛也查了認罪協商的資料~不過依中職的規定看來應該無法聘用了
作者: huang0508 (淳淳) 2018-08-07 22:55:00
所以你認為程序利益>性侵幼童的清白??
作者: a855110 2018-08-07 23:17:00
都是自家親人相害啦!笑死人!
幫補血 這案理論上五年後就註銷前科除了家人不會有人知道 但是被記者爆料所以回到當下認罪協商可以理解 五年後跟白紙一樣
作者: shows (我是笨蛋) 2018-08-08 00:46:00
就你最懂!
作者: HolawOw (HolawOw) 2018-08-08 01:36:00
一堆道德神人 我的天
作者: thomas71813 2018-08-08 01:57:00
法盲笑人法盲
作者: ningningkuei (桂王) 2018-08-08 06:39:00
笑了
作者: kile0520 (我想送花給女孩) 2018-08-08 10:17:00
如果沒做 幹嘛認罪 笑死人
作者:
pcwu (Sam...)
2018-08-08 10:32:00樓上,沒做認罪的理由多了 時間、金錢、還有5年註銷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