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怎麼劃?中職該如何處理球隊簽下有性侵前科的新洋將
Lamigo桃猿隊為了搶下更好的戰績,宣布簽下來一位自美國的明星投手,沒想到卻引來軒
然大波。(圖片來源/Lamigo Monkeys臉書)
8月7日,中華職棒Lamigo桃猿隊宣布簽下來自於奧勒岡州立大學
(OregonStateUniversity)的明星投手Luke Heimlich,中文名為「捍力克」。
這名洋投捍力克現年22歲,無任何職棒經歷,卻大有來頭,來台加盟中華職棒,也在球迷
、媒體及球團間引起軒然大波。
每年中華職棒洋將來來去去少說十數位,這次會引起這麼大騷動原因主要有兩點:
1、捍力克是NCAA超級明星級強投,球探報告評價未來的前三號先發,絕對的第一輪身價
,以實力來說簽約金可能在600萬美元以上。
2、捍力克曾被爆料15歲時性侵家族內的6歲女童,因當時未成年被判緩刑和5年的列管觀
察。
球隊是否有雙重標準?
也因為有性侵前科,導致即使身手傲人,連續兩年投身美國職棒選秀,30支球團沒有一支
球隊敢將他納入麾下。
這個簽約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討論,因為去年同屬Lamigo隊的郭修延,才因酒後入侵女
性房間意圖猥褻而遭球隊開除,球迷們不禁質疑,同樣是性侵,遭遇卻是大大不同,質疑
Lamigo的做法是否有「雙重標準」?
中華職棒則動用中職規章裡外國籍隊職球員管理辦法第94條【不正行為】規定:「外國籍
隊職員凡曾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棒健康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聯
盟查證屬實,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僱。」勒令Lamigo隊必須提出捍力克的「無罪證明」,
才能讓他上場比賽。
各方要談論的問題實在太多,包含文化、形象、法律、標準等等,我想先分幾個層面來拆
解。
Lamigo隊一點都沒有雙重標準
先談標準,Lamigo隊一點都沒有雙重標準,而且標準向來非常一致,終極目標就是球隊要
賺錢,這問題我在過去寫過關於「中信兄弟釋出的人,富邦悍將搶著接」一文當中已經清
楚談過。
郭修延只是一個不上不下的二軍咖,對戰力影響極小,外加他是現役球員犯案,全案當時
已進入司法程序,不管日後是被拘提、判刑,甚至入監服刑,都是不可能好好打球了,留
著扣分大於加分,當然就開除了。
捍力克呢?別鬧了,健康的22歲美國大物(潛力新秀)投手,預期能扛下大聯盟三號先發
,這種等級的洋將不是想簽就有的,再加上犯行已經過去,5年的列管期也已結束,事實
上,台灣現在真正能在大聯盟扛過三號以上先發的,只有陳偉殷跟王建民兩人。
這傢伙如果世界各國職棒都不想收,搞不好可以一路宰制中華職棒10年以上,變成史上最
強洋投、有冠軍、有球迷、有票房。
球隊與聯盟文化該怎麼看待「前科犯」
再談球隊與聯盟文化,到底該怎麼看待「前科犯」?其實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一直不乏前
科犯,舉兩個超有名的選秀狀元Josh Hamilton和Matt Bush,兩人都是天賦極高,但在小
聯盟時前科累累,吸毒、暴力、酗酒等等,但即使輾轉流連各隊,仍一直球隊願意給予機
會。
但捍力克卻連兩年被30隻球團放棄,連用個毫無損失的低順位撿一下都不要,不難看出美
國人的天條就是兒童,性侵兒童實在嚴重到難以容忍的地步。
每個聯盟與球隊有權力建立自己的文化,這部分也沒有問題。
如果是以法律來說呢?
最後談法律,中華職棒過往的天條當然是假球,但除了假球以外呢?
由中職出面以規章拒絕Lamigo登錄外籍投手,跟美職球團各自因疑慮不選這名球員的狀況
是截然不同的。
今天聯盟既然要設立這樣的規章,那是不是所有外籍球員的聘用,都該有一套更周詳且有
標準流程的審核機制,我怎麼知道現在的洋將裡有沒有前科犯,還是新聞鬧大才有算數?
更好笑的是中職竟說出「基於犯罪事實明確」,中職看新聞辦案的哦?
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應該由中職官方調查出球員的犯罪事實,再勒令該球員不得上場。
相對中職對假球球員的判定,「被起訴就終身不得錄用」,條件合不合理就先不談,但起
碼是有較一致的標準。
總而言之,這問題很簡單,球團自由選擇要不要雇用這些有前科疑慮的球員,選了用了,
對形象的傷害和戰績的權衡就自己拿捏,盈虧自負。
但聯盟呢?假設聯盟早就有一套洋將的「良民資格」審核機制,就不會發生這種球員已經
飛抵台灣,也簽了約才被說不得上場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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