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台灣的國中會出現超級新秀,
像是以前的林弈豪、或是最近的宋文華或是現在的李晨薰,
這三個共同點都是國中身高就很高了,
身材相隊其他同齡球員好很多,
而且球速都很快了,國中都能投到140公里以上。
以上述條件去美國高中留學3年,
最後在參加美國職棒選秀是不是比國際選秀的簽約金高?
畢竟第一輪選上都有2M以上,而曹錦輝的2.2M已經是台灣最高的簽約金惹,
但當時曹錦輝的評價是如果在美國選是1st前半段的新秀,
如果他是米國選秀應該能再拿更高一點吧?
尤其現在國際約還有設定上限,超過要罰錢,
很多球團都會顧慮一下。
而且在高中最精華的年段是在棒球發源地打球,應該能受到更好的教育?
再來就是能多三年緩衝,再比職業相對緩和的學校適應美國語言跟文化,
說到花費的話,美國也有很多棒球學院,很多中南美洲的窮孩子都會過去讀,
尤其美國很多培養這種中南美洲棒球留學高中的孩子的經驗,
國中大物高中跑去留學美國好像是不錯的出路?
再來就是說到退路,
一般國中大物到高中還是很棒的明星球員,
極少數會急速殞落,
就算沒拿到滿意的簽約金,
騙個常春藤或是旗艦州立大學的免全額學費跟獎學金應該還有可能吧?
最少混個米國名校畢業,
大學還能繼續打米國大學棒球,
未來還是有挑戰選秀的機會,
看起來進可攻退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