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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es1 2018-10-06 17:17:18能晉級季後賽的隊數,原則上最多應為總隊數的一半
MLB因為球隊眾多,所以僅有總隊數的三分之一能晉級季後賽
中華職棒自2009年(中華職棒20年)起,總隊數從6隊下降到4隊
原本以為只是暫時的,應該會慢慢回復原有隊數甚至繼續擴增
但是至今(2018)年,居然已經是只有4支球隊的連續第10年了...
中華職棒到底有沒有為自己的生存來積極努力增加球隊?
至少以結果論,觀眾是沒有看到任何成果的
4支球隊是聯盟能夠經營的最底線極端值
(低於4支球隊,將難以安排賽程,也沒有季後賽,無成立聯盟的價值可言)
中華職棒會出現低勝率球隊也能打季後賽、季後賽品質下降
最大的原因當然是總隊數過少
過去聽到的展隊消息,往往都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現行晉級季後賽制度在過去總隊數為6隊時是適合的
隨著總隊數下降,聯盟沒有自信保證能夠快速回復隊數
卻也沒有去配合修改制度,這是最大的錯誤
最後的結果,就是釀成去(2017)年,發生超過一半球隊能打季後賽的離譜情形
當時已經出現許多檢討聲浪
沒想到聯盟仍未修正制度,造成今(2018)年的季後賽局面再次重蹈覆轍
假如聯盟仍然無法保證短期將總隊數回復到至少6隊
則建議直接修改晉級季後賽的制度了。現行的規定是:
1.上半季冠軍與下半季冠軍不同球隊時:
A.若上、下半季冠軍其中一隊為年度勝率第一,則直接兩隊打七戰四勝制的總冠軍賽
。
B.若年度勝率第一名者非半季冠軍,則由半季冠軍年度勝率較低者與年度勝率第一者
進行五戰三勝制的季後挑戰賽。勝者再與半季冠軍年度勝率較高者進行七戰四勝制
的總冠軍賽。
2.上半季冠軍與下半季冠軍相同球隊時:
年度勝率第二第三者進行五戰三勝制的季後挑戰賽,勝者與拿下上下半季冠軍者(即
年度勝率第一者)進行七戰四勝制的總冠軍賽,年度勝率第一者保送一勝。
在遵行最多只能有一半隊數晉級季後賽的潛原則下,建議修改為:
1.上半季冠軍與下半季冠軍不同球隊時:
既然在半季制度下,半季冠軍優於年度冠軍,則不論年度勝率第一為何隊,都由上、
下半季冠軍兩隊打七戰四勝制的總冠軍賽。
2.上半季冠軍與下半季冠軍相同球隊時:
由年度勝率第二者與拿下上下半季冠軍者(即年度勝率第一者)進行七戰四勝制的總
冠軍賽,年度勝率第一者保送一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