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柏融旅外回歸自由身?中職傾向韓職版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8-12-09 00:13:39
如果比照韓職其實也還好
但比較好奇一個問題
目前中職滿3年可以申請轉隊海外
滿9年是國內FA
目前王柏融年資約三年,如果收了入札金四年後如果未被續約回來還是回lamigo
那海外年資如何算?
1.回lamigo在打2年取得國內FA?
2.回lamigo再打7年取得國內FA? 日職4年資歷都不算?
如果是1其實也還好,就只是個租借球員的方式
球員擁有權依然在lamigo身上,只是借給火腿至少四年且薪水火腿付這都滿合理的
王的年資照樣累計
但如果是2就很妙了
球員擁有權在lamigo,收錢借球員出去結果年資通通不算? 好像也還滿不合理的
到底是1還是2有人能解惑嗎?
※ 引述《hopper (蚤子)》之銘言:
: 王柏融旅外回歸自由身?中職傾向韓職版本
: https://goo.gl/67ibv6
: 記者蕭保祥/台北報導
: 台灣強打王柏融行使旅外資格加盟日本火腿成定局,台灣中華職棒(CPBL)規章內無明訂
: 使用旅外資格回歸選手所屬問題,中職最近參照日本與韓國職棒版本,採用韓職版本機率
: 較高。
: 競標制度(Posting System)近年來在日本或韓國與美國職棒大聯盟(MLB)協議都有大
: 幅變動,日、韓較為不同的是,日職只要打1年,球團許可就可申請公告競標,形同買斷
: 合約,回歸視同自由球員;韓職則要打滿7年一軍資歷,選手旅外期間身分為「任意脫退
: 」,回歸KBO要再打4年才可取得FA。
: 就以朴炳鎬為例,他在韓職打滿7年後,運用競標制度獲得明尼蘇達雙城合約,朴炳鎬只
: 有行使2年合約就回韓國,須乖乖回母隊NEXEN英雄,且要打滿4年才可獲得FA。
: 吳昇桓則是在三星獅打滿8年,合約轉賣給日職阪神虎,轉隊費為5000萬日圓,吳昇桓之
: 後前往大聯盟發展,但按照KBO規定,吳昇桓在韓職身分還是「任意脫退」狀態,回國也
: 只能選擇三星,且要再打4年才有FA資格。
: 黃載鈞則是在樂天巨人打滿9年取得FA資格,轉戰舊金山巨人1年就回KBO,選擇新球團KT
: 巫師,KBO規定,KT巫師補強本土FA選手,還是要支付補償給樂天(年薪300%或20人保護
: 名單外1選手+200%)。
: 日美競標協議採取買斷合約方式,韓職則對於選手回歸採取保護資方方式,兩者差異不小
: 以台灣來說,中職只要一軍3年資歷就可取得旅外資格,非常年輕就可獲得,資方不大可
: 能接受旅外回歸全自由身,恐有「過水洗合約」疑慮,中職領隊會議尚未決議方案,但傾
: 向韓職版本保留身分回母隊可能性最高。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12-09 00:14:00
目前沒規定啊....韓國是不管國外年資的樣子,回原隊4年
作者: joey0207 (zuchen)   2018-12-09 00:16:00
從之前的新聞 火腿的約跑完確定是國際FA但比照南韓版就是回來回歸母隊補完年資才再次拿到國內+國外FA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12-09 00:17:00
經紀公司好像也只有講約走完是日美自由球員....XD
作者: joey0207 (zuchen)   2018-12-09 00:17:00
日職年資算的話會比較麻煩 這樣旅外球員也能主張採計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8-12-09 00:18:00
就算是第1種,那也不是租借,因為王去日職後LM就管不到了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12-09 00:19:00
同樣的旅外,應該不會有人算年資有人不算吧?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8-12-09 00:19:00
因為美日有協商,所以合約滿就是FA這很清楚至於中職就是擺爛,王都被賣掉了,到現在還沒有協商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12-09 00:20:00
更正一下,經紀公司是說可以到任一國的職棒打球XDDDhttps://udn.com/news/story/7001/3524088
作者: poz93 (jaien)   2018-12-09 00:21:00
中職會說 等他回來再決定
作者: chdc ( )   2018-12-09 00:22:00
美日協議沒有規範到回日本要怎樣 那是日職自己喬好就好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8-12-09 00:22:00
美韓也有協議啊,但韓國旅外的回歸還是要回原隊4年協議不管這個的....協議只是用來規範,怎樣的球員美國可以簽....
作者: tue678 (~*幻風*~)   2018-12-09 01:04:00
覺得把日職年資列入計算 回國只要在母隊打3年就好 但如果他選擇去其他地方打球 年資還是繼續累計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8-12-09 01:54:00
3/9比例太懸殊會有意見正常,但我覺得正常是等到真的要回來時才會有球隊提出異議中職日常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8-12-09 03:23:00
再啦看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8-12-09 09:51:00
租借什麼啦,中職球員去打澳洲職棒才叫租借真學韓國那種綁球員的方式只叫學習壞榜樣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8-12-09 21:49:00
從根本的改起吧 從ㄧ軍登錄九年改成簽約後九年這樣一來就解決了 九年內只能在某隊打球 除非交易
作者: jengjian   2018-12-10 09:10:00
等太子決定好就會跟大家講是1還是2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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