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林智勝的新聞 有些感覺
中職的制度是 第一次自由球員完 要待滿4年才能再度當自由球員
而且重點是 自由球員轉隊要非常昂貴的轉隊金
這根本是不合理的自由球員制度阿
雖然我知道日韓都有補償金制度
但中職市場小那麼多 真的適合這樣玩嗎?
如果市場大一點之後 第五隊第六隊出現 再來考慮補償金不是比較合適
中職球員要待滿九年才能FA 然後轉隊還要超大一筆補償金
根本是不合理阿
頂尖球員光轉隊就要花上上千萬 (光轉隊費大概是球團總薪資的10%.....)
不如可以先改成 7年FA 需要一筆轉隊費
9年FA就完全不需要轉隊費
像林智勝這種 如果丟到市場上 薪水也是不到30W 那他也沒話說
重點就是這爛到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