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這處罰也太重。
更何況這還是相當於季後賽的重要比賽,
就這樣沒收?!
況且又不是球員犯錯,是教練犯錯,
要處罰處罰教練,處罰球員算殺小。
既然學生聯盟是認定非登錄球員上場,那我們來看中職怎麼規定的。
規則1.10【未登錄或已退場球員出場比賽之處理】
未登錄或已退場之球員,如裁判及記錄員疏忽讓其下場比賽,如發現時必須將違規之球員
立即換下場,如已守備或已上場打擊時,則一切比賽行為照算,同時球隊得接受聯盟處罰
。(包括違反外籍球員出賽規定者)【參考補述1.04】、【聯盟規章第九章第十七條】
你高興怎麼處罰高苑無所謂,
像是罰李來發禁賽10場,罰10萬...怎樣都可以。
但沒收比賽,處罰的是球員、觀眾。
這學生聯盟實在應該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