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ma: 現在多了姜建銘條款限制投球局數 當然還是不夠
這個規定基本上有跟沒有一樣
台灣青棒比賽多到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
很多時候球隊都是同一個時段內參與兩個盃賽
可能第一天A盃賽讓投手先發吃九局,後天A盃賽這個投手就不能上場了
但是同一時間第二天這個投手在B盃賽才沒有限制可言呢科科科
拿個今年會加入選秀的岳政華出來看就好
岳政華高中三年下來查得到的盃賽就打了二十一個
其餘查不到名單的加一加可能都有打了二十五個
順手查一下劉基鴻高二、高三一年也都打七、八個盃賽
在這樣的情況下,單項盃賽訂投手的保護只是假象
要搞定這種亂象只能靠管理比賽的單位統一嚴格訂定規則
(跨賽事限制局數、用球數)
但問題出在台灣主辦學生棒球大宗的可不只有學生棒球聯盟
棒協主辦的學生比賽比學生棒球聯盟還要更多
主辦比賽的龍頭有兩大單位還算是小事
台灣還有更多私辦比賽是這兩單位管也管不到的
(媽祖盃啊能高盃長華盃等等DER)
在這種情況之下,保護投手只能看教練的良心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