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太懂 不是法學專業 找了資訊也看了一頭霧水
有專業大大可以幫忙解釋一下嗎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41136
Pujols 最後仍選擇琵琶別抱,與洛杉磯天使簽下 10 年 2.54 億合約,
其中包含完整不可交易條款,以及
為期 10 年的個人服務合約(Personal Services Contract)。
請問個人服務合約(Personal Services Contract)是什麼意思
,台灣好像沒有相關說法 沒找到
我只找到好像是中國方面的 他翻譯成 個人服務合同 個人專屬合同之類
文字是
1.
必須由締約人本人提供服務,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的合同。
例如指導學徒的合同、創作作品的合同、醫師或律師提供職業服務的合同等。
2.
(1)指與個人財產〔personal property〕相關的合同。
(2)指涉及個人知識、技能以及基於人身信任而必須由合同締約人親自履行的合同。
該合同在締約人死亡後,對其遺囑執行人〔executor〕沒有拘束力。
這兩段是元照法律網來的
有大大可以解釋一下 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