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iryimvjp (ZeEd)》之銘言:
: 致 十號隊友
: 轉賣球隊的想法放心頭多年始終難以啟齒,終於還是在今天正式對外宣佈啟動Lamigo
: 桃猿隊的轉賣程序,球隊走過十六個球季,歷經了職棒的低谷與高潮、球團更迭不斷,
: 可預見的是由中小企業經營職棒的年代已逐漸過去。
:
球隊經營,最大的成本來自於球員薪資
中職可以考慮再放寬FA的規定:
縮短取得FA資格的年限、降低轉隊費限制
→讓FA的流通率大幅提高
LM球團可以聲明,即使成績再優異
一軍、二軍球員都領最低保證底薪再上去一些
即使複數年合約,也一定是遠低於平均值
這樣LM就不用賣球隊了
LM以後就變成二代洪家版兄弟隊
球員被選進來LM,就要有高人氣但是領低薪的心理準備
想領高薪,OK啊
球隊完全不阻止球員申請FA
有本事就打出成績
然後拚轉隊FA或出國
最後是門票
以台灣的消費水平來看
真的太貴了,應該改成:
外野一張150
內野熱區300
內野上層200
視角差的50~100
但把營利的重點,放在餐飲、周邊商品
目標,入場觀眾上班日平均1萬
例假日平均2萬
把經營球隊,當成經營網咖
開檯費(門票)便宜,但是餐飲(餐飲+周邊)價位中上
以人均消費300來算
上班日:300x1萬人x30場主場= 9000萬
例假日:300x2萬人x30場主場=18000萬
再加上轉播權利金+廣告贊助,總年營收破3億
扣掉成本,一定可以有營利的
真的很捨不得LM轉賣
只要找對經營的方向
小市場球隊還是有生存的方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