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12強賽表現優異的陳冠宇,
當年橫濱用2000萬日幣簽下(約600萬台幣),
張奕,育成出發,準備金只跟他推定的300萬日幣,現在薪水還是超低。
江少慶,25萬美金就旅美,這次更變成台灣隊王牌。
原本要找的宋家豪,當初去樂天寧可從育成出發,
直到正式換約才領到35萬美金。
洪一中說建議應該要對旅外有一些門檻,保障有更多好手留在台灣,
但事實明明就很有可能這些人交給台灣職棒來養殖,
最後頂多就變成更多的陳禹勳就極限了吧?還有可能被養壞掉。
為什麼台灣不檢討怎麼去學習國外的養成科學,
而是在說沒有好手留下來?這樣是不是太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