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這個制度有點怪
因為其實這些球員在原本的球隊其實發展空間受限制,有球隊給他們機會發揮,卻還要付300萬轉隊費。
我不是說300萬不該付,我的意思是,如果選中的球員如果本身就是在一軍出賽或是本來
就是指標性新秀,例如許基宏,蘇緯達,這類球員被挑我覺得付轉隊費合理。
可是像羅後來根本沒在一軍出賽,連二軍都丟的沒有很好,原本就在釋出邊緣的球員,對
於味全來說,卻要額為花300萬的成本,來重新養。
我覺得多一隊可以讓很多好手發揮空間,交易金額為什麼要限制300萬
1.可以改成浮動的轉隊費讓領隊去談。
2.或是這個球員的年薪百分之幾之類。
不是不要付,而是付轉隊費用市場價的方式,或許對於雙方都公平
各位鄉民覺得呢?
作者:
XxWeixX (三重達瑞斯)
2019-11-28 15:55:00名字先打對...
作者:
ives522 (manson)
2019-11-28 15:56:00300吧...
作者:
whes88176 (whes88176)
2019-11-28 15:57:00錯一堆只好噓
作者:
md01yo30 (毛玉比ゆっくり可愛啦)
2019-11-28 15:57:00好像只有味全兩個字是對的剩下都搞錯
作者:
triff (triff)
2019-11-28 16:00:00陳鴻文買斷費五萬美元,這些人買斷費十萬美金?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9-11-28 16:00:00就當成彌補舊球團的票房損失就不會覺得怪了啦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9-11-28 16:13:00這就保護費啊 當初規則訂出來其實就有些人發現了只是更多人的反應是「沒錢不要來玩中職啊」真的是看不太懂風向到底怎麼吹= =
作者:
erosha (eros)
2019-11-28 16:18:00假設中職有八隊 新球隊要買到爆 <-這讓我笑很久LOL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9-11-28 16:33:00
中職如果有八隊,還有新球隊搶著進來,這種錢可能花不下去嗎?
作者:
tue678 (~*幻風*~)
2019-11-28 16:57:00近兩年選秀不能選秀 很正常吧 你農場還在養的作物 就被搶這樣哪個球團會給球員很多簽約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9-11-28 16:58:00保護費而已 球員是送的其實就是其他四球團想要直接從味全那邊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