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10 (s910)
2019-11-29 14:53:321.強迫新加盟球隊付1200萬選四個幾乎是戰力外的人選
2.強迫新加盟球隊付3000萬選4個18人名單以外球員
3. 入札旅外後回國只能回原本球隊
4.旅外回台無簽約金
5.FA補償金太高導致FA市場還是一灘死水
不是說要希望增加球隊?
但是對新球隊還要想辦法坑一筆
這些制度是否不合理呢?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9-11-29 14:57:00不是可以不選?
不能不選啊 選四個就是最低消費了至少4個 最多8個 每個300萬
4算你有道理該修5的問題應該不是補償金吧?層面多了,1和2能的話還不想給選勒,要不要再修掉?3最合理好嗎?避免假入札真提前挖角懂嗎?還是希望你隊被這樣操作?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9-11-29 15:17:004有規定喔? 我以為只是沒人想給
作者:
kobby (愛玉)
2019-11-29 15:18:00領隊會議啊,萬惡根源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規則,但即使是默契也該打破了吧?
作者:
shifa (西法)
2019-11-29 15:26:00不是啊,領隊會議幹嘛替球員想 XD 想辦法讓球員工會代表出席才是真的
作者:
CMC677 (Es muss sein.)
2019-11-29 18:59:00中職早就證明了這群人玩職棒就是這麼鳥 難得有執行力的人出現了還會被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