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aubai (小白)》之銘言:
: https://img.ltn.com.tw/Upload/sports/page/800/2020/01/02/60.jpg
: 中信兄弟從富邦悍將手中搶下王建民,下一步瞄準洋投羅力。(資料照)
: 自由時報
: 記者羅志朋
: 輸掉洪一中、索沙爭奪戰,中信兄弟昨終於扳回一城,從富邦悍將手中拿下王建民,「
季
: 外金控大戰」下一戰,雙方力爭洋投羅力勢在必得,然而礙於「228洋將條款」,中信
這
: 兩個月都不能有動作,只能「愛你在心口難開」。
: 2月底前不得接觸議約
: 中職早期有「尼洛條款」,除原屬球隊同意之外,洋將兩年內不得加入中職其他球隊。
由
: 於爭議性高且不合時宜,2013年1月廢止,但給予原球團至隔年2月底前有優先議約權,
視
: 為「228洋將條款」,後來規定這段期間其他球隊與該洋將接觸議約將遭罰款。
: 「228條款」合理與否顯而易見,富邦領隊蔡承儒曾表明規章有修改空間,然而2018年
底
: 中職常務理事會不但沒修改,還增訂「310條款」,規定跳槽洋將在隔年3月10日前,不
得
: 參加新球團春訓和相關活動。
: 日、韓職洋將薪資待遇優渥,每年底各隊幾乎都確定新球季外籍球員戰力,洋將自由轉
隊
: 已是常態,價高者得、追求更好待遇是職業運動向上提升的動力。
: 中職薪資水平相對較低,已無法吸引高水準洋將來台獻技,又訂定奇形怪狀的228、310
條
: 款,檯面上大家行禮如儀,檯面下洋將經紀人來回穿梭,季後與各球團接觸已非秘密,
聯
: 盟怎麼抓具體不法事證?規章形同虛設。即使洋將成功轉隊,春訓幾乎缺席也是很弔詭
的
: 事,不如像尼洛條款走入歷史,才合乎情理法。
: https://sports.ltn.com.tw/news/paper/1343055
: 對啊 把那些奇怪的條款 通通廢掉啦
: 職棒就是要錢鬥 價高者得才好看啊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溫良恭儉讓
: 讓羅力改穿黃袍 也不失一個好話題 傻傻的
想問個問題,
假設今天日職樂天”簽約”讓羅力加盟並參加春訓,
然後過了228發個新聞說戰力不符,然後3月1日
宣布加盟中職樂天....
這樣是不是算破解228條款?
討論發問而已,請小力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