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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教練親臉、拉學生生殖器 判4年刑
2020-01-10 14:25聯合晚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某學校黃姓棒球教練被控對2名男學生猥褻,並以親臉頰、咬背部性騷擾至少160次,監委
高鳳仙去年9月針對校方違法聘任教練、未依法調查,主管未依法通報等糾正校方。桃園地
院審理後,依4個對未滿14歲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黃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表示,黃男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任職期間,在校內陸續猥褻2名男學生4次
。法院認為,黃身為棒球教練、社團指導老師,應教育指導及保護學生的身心正常發展,
竟猥褻影響學生身心健全發展。考量他犯後坦承,也和告訴人和解、賠償,4罪各判3年2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黃請求依刑法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但法院認為,黃對被害學生的身心發展影響甚鉅,
惡性非輕,客觀上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也無情輕法重或顯可憫恕情狀,不宜減刑,也不
宣告緩刑。
至於檢方起訴黃環抱、親吻,並咬少年背部,以每2、3天1次頻率親吻少年臉頰,性騷擾
160次部分,因2名少年具狀撤告,且性騷擾防治法為告訴乃論,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監察院去年9月通過高鳳仙調查報告,黃涉嫌對7名男同學親臉、拉生殖器,也對22名學生
有親、咬或捏手臂、肩膀行為,其中有2名學生提告。但校方直到2018年3月通知20位家長
到校填寫撤回申請調查同意書,僅對2名男學生調查,校方忽視、淡化及曲解體罰事實,未
依法聘用,均有嚴重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