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月領3千鎂 默契、上限已雲煙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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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清正/台北報導〕職棒元年本土球員有月薪8萬元上限,洋將月薪更一律是3000
美元,和目前不少洋將月薪達到3萬美元不可同日而語。
中職在1990年開打前,由後來曾擔任中職秘書長的屠德言負責從美國引進16名洋將,並舉
辦測試會後,味全龍、三商虎、兄弟象和統一獅各選4人,月薪都是3000美元。
1991年起洋將月薪上限提高到5500美元,維持了3年時間,1994年兄弟象以月薪7000美元
網羅洋砲路易士,表現物超所值,效力3年贏得1次打擊王、1次打點王和2次安打王,平均
打擊率高達3成61。
有了路易士的成功例子,其他球隊也開始願意以更高的價碼網羅洋將,此時雖然取消了明
定的洋將月薪上限,但為避免惡性競爭,有很長一段時間,各球團有洋將月薪上限1萬美
元的默契。
不過,既然是默契就沒有強制力,後來有些球隊在合約書上的1萬美元之外,另外給洋將
暗盤,默契名存實亡,最後也就不了了之,完全開放球隊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