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更二審首開庭 辜仲諒:為了台灣棒球,盼解除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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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二審今首次開庭,辜仲諒主張沒拿一毛錢,自始就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決定從日
本回台受審。(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纏訟13
年的紅火案,高院更一審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等罪,判辜仲諒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去
年11月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今首次開庭,辜仲諒主張沒拿一毛錢,自始就相信司法會還
他清白,而決定從日本回台受審。
關於限制出境,辜仲諒說「十幾年沒辦法出國也滿輕鬆的」,但他明年要為台灣爭取亞洲
棒球總會會長之位,須頻繁出國與會員國交流,希望法院能解除他的出境、出禁令,「出
境不是為了我個人,是為了台灣棒球」。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決定,訂4月22日再開
庭。
檢方起訴認定,2005年中信金涉插旗兆豐金,時任中信金副董兼副執行長的辜仲諒,與中
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3位主管,利用紅火公司贖回結構債,並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獲取
不法利益,辜的妹婿陳俊哲未到案被通緝至今滯美未歸。
辜仲諒一審被判刑9年,二審改判9年8月,併科罰金1.5億元,更一審認為適用速審法減刑
規定,且辜在偵查中自白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改判3年6月。但又被最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
辜仲諒今庭訊時表示,紅火結構債是經中信董事會決議出售,他一開始就要求開大門、走
大路,公司法務長也認為必須出售,而陳俊哲是資本市場專家,就委由陳處理,辜強調他
沒拿一毛錢不法所得,「我不能理解為何檢方對我有這麼多指控」。
檢方起訴指控辜涉犯金融控股法特別背信、證交法非常規交易、操縱股價、銀行法、洗錢
防制法等罪。
律師宋耀明強調,全案核心在於紅火是否為中信體系的特殊目的公司,損益最終回歸中信
,只是其中有人中飽私囊,使3億元未回流中信,這3億元都是陳俊哲花用,去買古董小提
琴、常玉名畫、朱銘雕塑等,辜與這3億元支出無關,也未與陳共謀聯絡侵吞公司款。
由於刑訴法限制出境新制於去年12月上路實施,原本的限制出境案件都須在2個月內重行
裁定,法官今也就此詢問檢、辯意見。
蒞庭檢察官陳淑雲表示,辜仲諒涉犯億元以上金融重罪,有逃亡規避刑罰的高度可能性,
且他偵查期間滯留日本,被通緝到案,至今仍否認犯罪,確有逃亡之虞,主張應繼續限制
出境。
辜仲諒說,他覺得出售結構債是很單純的事,會被起訴這麼多罪名讓他很痛苦,但他自始
就決心回台,因為台灣民主逐步進步與發展,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且他的家人、事業都
在台灣,他沒有理由逃亡,這十幾年來沒辦法出國其實也滿輕鬆的,但他不是為了個人理
由請求解除制出境。
辜仲諒說,他現為中華棒協理事長,2021年要競逐亞洲棒總會長、世界棒總第一副會長,
競爭對手是韓國,競選要花很多時間與會員國交流、交際,須經常出國,包括今年奧運也
是重頭戲,希望能解除限制出境,「出國不是為了我個人,是為了台灣棒球」,雖然可以
比照往例每次出國都向法院聲請暫時解禁,但他不希望造成法院困擾;歷審他共聲請暫解
出境10次,每次都遵期返台,證明他絕對不會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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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案高院更二審首度開庭,今20日傳訊被告辜仲諒出庭應訊。(記者塗建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