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仲裁期限截止 今年有1件申請
〔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中華職棒今年首次訂定「薪資仲裁期限」,原本在7日申請期
限截止時,球員親自或經紀人代理的送件數是零,但聯盟今天收到1件郵寄送件,立刻轉
送仲裁委員會處理,不知道是哪隊哪位球員提出。
仲裁委員會於去年12月做出「每年2月1日起的5個工作天內必須完成薪資仲裁申請」之決
議,今年首次實施的截止期限是7日,聯盟在當天下班前再三確認,沒有收到任何球員親
自或經紀人代理送件。
由於決議內容並未規範是否允許郵寄送件,聯盟也沒排除這個可能,今天週一恢復上班後
,於中午收到1件郵寄送件,確認郵戳是在7日寄出後,立刻轉送仲裁委員會處理。
聯盟強調,仲裁委員會直屬會長且獨立運作,薪資仲裁是仲裁委員會的業務,聯盟只是代
為處理行政事宜,至於今年是哪隊哪位球員提出,聯盟無權拆閱郵件內容。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06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