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9300017 (載雨拾乘三)》之銘言:
: 若順利簽約,這將是潘威倫在獅隊的第6紙複數年合約,內容方面,蘇泰安雖不談細節,
: 但表示兩年開出平均月薪50萬以上的條件,另設激勵獎金。只是潘威倫第1年月薪並未達
: 50萬,相較去年月薪54萬呈現較大降幅。
如果嘟嘟不能接受低月薪+激勵條款
那蘇泰安有沒有想過改用高月薪+激怒條款?
月薪看要設80還是100都可以
直接讓你爽當聯盟薪水一哥
激怒條款開始列出來
200IP ERA2.0 達標就是薪水全領
接下來看局數差多少局要繳回多少錢
ERA或WHIP還是FIP什麼的
也是比照辦理
反正整份合約效力跟原本的一樣
但是送你一個薪水王當 要面子就給面子啊
反正統一除了錢有什麼不能給的?
哦對了
還可以簽一個只公開月薪不公開激X條款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