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san1029 (鴨賞)》之銘言:
: 范SH 申被敬遠
: 所以只有國麟一個打席
: 一樣第一球不計
: 八局下一出局二壘有人
: 1-X
: 2-27.91+14.71
: 3-31.05
: 4-40.03
: 5-35.02+17.57 FO
: 統計出手球數:4
: 平均一球出手時間:41.57秒
: 打席中貌似有看到主審比動作叫他投
就是有這種投手,球一直不投出去,東摸摸西摸摸,比賽時間才會被拖的那麼久。
聯盟明明有規定幾秒就要出手,可是沒有裁判認真執行罰則,形同虛設。
聯盟應該要硬起來,該罰壞球就罰球,甚至我認為可以加一個條款︰
球在投手手上起就開始計時、到投出為止,當個半局每一個球、每個打席都不斷累計,
只要超過5分鐘就勒令退場。
球不在投手手上則不計時,換局或是換投手,則歸零重新計算。
這樣才能逼迫投手快點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