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聯盟新增選秀條款 洪總:要有但書
記者陳立勳/台南報導
針對中華職棒領隊會議加上球員想要參與選秀與旅外之間的相關規定,富邦悍將總教練洪
一中表示,細節有討論空間。
去年領隊會議加入新規定,第一點是選秀會受指名球員,如果在契約權有效期間內,與任
何國內外球團進行測試或洽談合約等相關行為,且未與指名球團完成簽約者,隔年不得參
加選秀會,第二點是如果在選秀會3個月後至同年12月31日前與任何國外球團簽約者,自
該球員返國加入中職申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選秀會。
洪一中表示,就像先前有提過,他認為旅外球員應該訂個簽約金門檻,如果達到一定程度
,代表有一定實力出國挑戰,誰也無法阻擋,但如果沒有達到門檻,但還是要出國發展,
回來就要接受限制,包括1年或是2年才能加入中職,之前說過有些旅外球員生活也很辛苦
,簽約金沒多少,設定簽約金門檻,反而是保護選手,至於金額是多少,都還可以討論,
大家可以集思廣益。
對於如果選秀後又旅外發展,洪一中認為,聯盟規章可以設立,不過要有但書,可以讓規
章更完備,他覺得選秀之後又選擇旅外,確實讓球隊損失選秀權,但球隊也不能隨便開個
價錢就要選手簽約,雙方應該要取得平衡點,條文看似合理,但有討論的空間,大家一起
研究,看什麼方案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簽約金高低的標準如何制定,畢竟每個人價值觀不
同,球團與球員之間想法不一定相同,很難取得公正的金額標準,不過大家心中自有一把
尺,如果太過頭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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