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正浩3次酒駕回韓職先禁賽1年 中職有興趣也碰不了
記者王真魚/台北報導
前海盜隊韓籍球星姜正浩因3度酒駕,毀掉大聯盟生涯,只能重返韓職。據了解,中職不
只一支球團有興趣,並與其接觸,不過現在韓職給予的禁賽處分出爐,姜正浩要加入中職
幾乎不可能。
姜正浩2015年入札美國依規定經過「自由引退」韓職程序,以0.287/0.355/0.461打擊
三圍,15發全壘打貢獻58打點的成績,獲得國聯新人王票選3的肯定,2016年底在南韓首
爾酒駕車禍逃離現場,第3度酒駕的關係遭美國大使館拒發工作簽證,被迫缺席大聯盟整
整一個賽季。
因酒駕親手毀掉自己的大好前程,姜正浩20日向韓職提出申請恢復身份。依現行規定,韓
職球員酒駕3次應為禁賽3年,不過這是2018年9月後的新規,姜正浩酒駕事件發生於2016
年,韓職決定沿用當時的規定予以懲處。
韓職表示,根據第151條規定「品位損傷行為」,姜正浩將被禁賽一年以及300小時社會服
務活動,才能獲得球員資格;若有球團立刻與他簽約,最快得等到2021年才能出賽,其原
所屬球團Kiwoom英雄仍保有優先議約權,屆時是否還有興趣網羅,值得觀察。
據了解,中職不只一支球團對姜正浩有興趣,透過經紀公司探詢意願,但雙方談約沒有進
一步的共識,如今韓職祭出禁賽懲處,加上中職針對台韓球員合約也有相關協定,姜正浩
想要來台「打工」是難上加難。
根據中職的台韓球員合約協定,中職球團希望簽約並雇用韓國職棒球員,必須透過聯盟向
韓職聯盟提出身份照會;該名韓職球員與任一韓職球團仍在合約狀態內或被其列入保留、
任何禁止出賽或選秀等名單,則韓國職棒會長應通知中華職棒會長,除非經過該韓職球團
及韓國職棒會長的批准,否則中職球團後續將不可聯繫並雇用該名韓職球員。
來源: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72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