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ena0605 (姜西拿)》之銘言:
: 學日本旅外的直接兩年球監好像太殘忍了
: 洪一中也說過低於幾萬的還出去再關
: 不如低於30萬鎂的出去球監2年
: 然後規定球團要到指定的簽約金否則會有罰金
: 假設 是假設喔!
: 第一輪都要有700萬 台幣
: 第二輪都要有600
: 第三輪都要有500
: 以此類推
: 然候看每年的情況有沒有改善再修改成40萬鎂 50萬鎂等等
: 這樣選手有高簽約金
: 球團可以拿到大物
: 聯盟可以賺到罰金
: 每個人都有獎 可喜可賀!
: 有沒有搞頭!
簽約金30萬美元以下出國.回國後球監2年.這一條定下去.就能留住一些球員了啦
重點是聯盟敢不敢這樣定.不要限制球員旅外.有本事你旅外就打到退休都不回回中職
從簽約金限制下手.是最容易留住球員的方法
如果中職不敢擋球員旅外.連簽約金下限都不敢規定.也就難怪中職永遠被當成資源回收場
或養老院.球員的流失.連日職都擋不住.球員數量少日職很多的中職如果完全不防範
難怪永遠投高打低
30萬美元以下球監兩年.會為台灣留下一批棒球幼苗.不過我想中職不敢這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