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支我支持的球隊二軍滿喜歡放老將上場
這樣可能會造成年輕球員沒成長空間
中職只有五隊,很多球員是沒什麼發展空間
例如在喵喵二軍的外野基本上要上一軍難度很高
顏質、球技整體來看很難贏林安可、蘇智傑、陳傑憲
這樣一直待在二軍也不是辦法
如果中職引進MLB規則五選秀規則,稍作修正實施,有沒有搞頭
符合規則五選秀球員資格
1.簽約時已年滿19歲,在小聯盟待了五年,仍沒有被球隊放入40人名單。
2.簽約時未滿19歲,在小聯盟待了四年,仍沒有被球隊放入40人名單。
3.若球隊釋出球員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合約作廢,一年內又簽回該球員,該球員當年就能獲
被選資格。
假設把小聯盟待的年份改成在二軍3年
這樣應該有機會讓各隊各取所需
也讓球員有更多表現的機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