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ngi (大體老屍)》之銘言:
: 台北市民的兩個蛋,一個不能跳、一個不能打?
: 倘若沒有職業運動願意承接,為了避免大巨蛋變成蚊子館,再不跟小巨蛋搶生意的情況
: 下,其他國際賽事半在大巨蛋或許就只是個選項,畢竟單一賽事辦理如果沒有企業或是
: 政府支持,應該不會有哪個單位想出來做賠錢生意。
:
: → hitomi47: 例行賽一張票賣1500 這樣能賣出幾張 06/23 16:18
: 推 icou: 小巨蛋明星演唱就是平均10000座位*票價2000 少說兩千萬營收 06/23 16:25
: 推 TsukimiyaAyu: 又沒說在大巨蛋看華職 華職這種聯盟我也不想花太多 06/23 16:27
: → TsukimiyaAyu: 錢看啊 06/23 16:27
: → TsukimiyaAyu: 棒球迷跟華職迷不一樣 謝謝 06/23 16:27
: 推 icou: 國際賽OK啊 人數票價衝的到回本的數字? 06/23 16:28
: 推 pchunters: 國際賽也只有中華隊出賽有機會滿場,其他比賽不用想了 06/23 16:29
: 噓 cccmn: 400多億的蛋不靠演唱會怎麼賺? 一張門票好幾千 你職棒一場3 06/23 16:45
: → cccmn: 50還被嫌貴 06/23 16:45
大巨蛋究竟要不要收高票價?
1200元,才能完全賺回興建的成本
800元,勉強打平
400元,還要加上賣飲食和賣周邊
可台灣人收入不高,若是用美日的票價收費行情,來當大巨蛋的票價
即使是1200元這種價位,在國際上看似便宜到爆
但對台灣人來說
看棒球賽真的需要熱情
票價賣太高 (以台北人的收入看,超過500元就算
不要以為台北市是高收入的地方,但其實北漂的打工仔更多
北漂打工仔的收入是能高到哪邊去?)
棒球賽又不像電影隨時都有高潮點
棒球賽看不懂的人
一般民眾也就支持的球隊出現攻勢、得分
會比較高潮而已
其他時候都會覺得棒球賽跟電影比起來
真的就是平平淡淡
棒球賽在性價比低的情況下 (娛樂性/高票價)
收高票價 例行賽平日 800元 (外野500元)
假日1200元 (外野800元)
進場人數絕對會非常的低落
(平常日6,7千人 假日1萬初頭)
在現今娛樂管道多元的情況下
(電影、遊戲、KTV、美食餐廳...)
消費者手上同時有500元可以娛樂時
當然只會選性價比最高的去消費
棒球場又具有稀少性
不像電影院、KTV
可能走幾條街、過個區就到了
看棒球賽的移動成本
也必須算在整體消費娛樂當中
假設500元是娛樂費的天花板
看電影-交通費10元 (騎摩托車的油錢)
電影票350元
飲食費140元
看棒球-交通費190元以上 (例如像住台北的人去桃園看棒球賽 最便宜公車+機捷
也要公車15元x2+160元"機捷回程免費"=190元)
飲食費140元
那門票要收多少?
說真的現在的門票都還是太貴了 (最便宜的外野席也要250元)
500-190-140=170元
我在另一篇有分析 票價 和 人數 和 飲食費+周邊 的比較
#1UyPszcX Re: [閒聊] 哪一隊最適合把台北大巨蛋當主場?
傳送門 (適用PCMan)
http://bbi.com.tw/b.asp?cmd=pas:[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1UyPszcX
其中提到:
方案四、
門票收 平均 200元
平均進場人數 40000人
平均每人吃喝的費用 200元 (120餐點 + 80飲料)
平均每場收入 = 40000人 x (200+200)
= 1600萬
進場的球迷除了飲食外,還會買加油道具(加油棒)、球隊周邊商品(衣服、帽子、手套)
假設只有20%的進場球迷,會額外加買飲食以外的消費
平均額外消費收入 = 40000人 x 20% x 300元 = 240萬
平均每場總收入 = 平均每場收入 + 平均額外消費收入
= 1600萬 + 240萬
= 1840萬
扣掉各項管銷的成本(球隊球員教練薪資、球場軟硬體維護、行政人事費...) 抓最高10億
淨利 = 1840萬 x 60場主場 - 10億 = 11.04億 - 10億 = 正 1.04億
用低票價,衝高進場人數
越多的人進場看球,能創造出越多的飲食費+周邊額外消費,的收入
把看球習慣養成後
再逐年緩幅度的調升票價
最終才能創造出最大的淨收益!
至於進場人數被柯市府設定不得高於28000人
柯市長的任期,等大巨蛋開始營運後也快結束了
換了市長,換了腦袋
當大巨蛋營運後,確定人潮疏散沒有問題
28000人的上限遲早還是會逐漸往上修
然後以雙北球迷的基數、消費能力、交通便捷來看
最終平均進場40000人絕對是可以期待的數字
即使用折衷的方案三
平均票價 400元 平均進場人數 25000人 (以目前規劃的28000進場人數上限為預計目標)
平均每場總收入 = 平均每場收入 + 平均額外消費收入
= 25000人 x (400+200)元 + 25000人 x 20% x 300元
= 1500萬 + 150萬
= 1650萬
每年淨利 = 1650萬 x 60場 - 10億 = 9.9億 - 10億 = 負0.1億
多想一促銷手段,餐飲多賣一些、周標多賣一些
收支就能打平、甚至出現小賺的情形
結論:
以娛樂費500元當天花板來看
票價200元 + 交通費200元 + 飲食費100元 → 能吸引到最多數量的球迷進場看球
雙北+基隆+桃園
平均進場人數上看滿座 (以2萬8千人上限)
票價400元 + 交通費30元 + 飲食費70元 → 以台北市人為大宗+少部分新北人
平均進場人數8~9成滿
票價超過500元,說真的性價比低的情況下
看一場球賽,門票+交通費+餐飲+周邊,一個人的看球賽成本將近 7,8百元
當大巨蛋的熱度一過
進場人數只會直線下滑
藉由低票價,吸引大量人數進場
然後透過這些進場的人數,消費飲食和購買額外的周邊商品
就能讓大巨蛋的經營出現淨利!
大巨蛋到底能不能打?
票價策略的運用得當的話
當然能打,而且是百分之百賺錢的事業!